老公婚前有一套拆迁房,拆迁协议上写的是他和外婆2个人的名字,由于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结婚并且有了孩子,现在拆迁办通知可以办产证了,但是动迁办说的是只能写动迁协议上的我老公和外婆2个人的名字,动迁协议上没有的名字不能加而且动迁协议也不能更改。所以我想问下,我们是否可以拿着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去房管中心增加我和孩子的名字?
写过协议将户口迁离,现在没有履行,动迁时是否不属于安置对象?
我妈妈在20年前写过一张协议,协议内容是在我出嫁后将户口迁离出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我现在没有迁离,请问在动迁时是否能凭这张协议将我排除在安置对象内?
我母亲是北京户口有一套住房 我不是北京户口想把房子改成我的名字必需要满足北京购房条件的才可以吗
我父母离异 后来嫁到北京 我母亲和我弟的户口都到北京了 我是跟我爸的所以户口没迁过来 现在我妈在北京这边有住房一套 我现在结婚了老婆也不是北京的 我妈想把房给我 我弟也同意给我 但是北京现在的购房政策是非北京户口购房要满足一定条件 我也没有满足这些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怎么样才能把房子写成我的名字 需要些什么
我家08年农村的楼房拆迁,按照楼房实际面积是186.9平方,但是拆迁规定按照人头计算每人30平方,独身子女享受双份,总共180个平方。当时我家先拿了一套120平方左右的房子,后来我结婚,由于我和我老公认识不长时间就结婚,后来感情破裂就离婚了,当时他口头承诺不要我家的房产,所以我们离婚时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上只写明无
拆迁安置协议书没有我的名字!动迁组在协议书上没有安置我,我该怎么办
你好世博会动迁我应该属于被安置对象,我家的情况是原房7.9平方老房;父母早年离异我跟随我父亲,房子是父亲的产证,2005年动迁后两个人安阳光政策分到两室一厅!但协议书上均是父亲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有律师说这套房子就是我父亲的和我无关!但当时动迁组说你有个25岁孩子所以给你们两室一厅!我以为是有我份额的!但
2003年离婚,但是我户口至今一直在婆家(农村)。我立基在自家(娘家)。2005年婆家动迁了,婆家已经与动迁公司签订动迁协议。属于按砖头动迁的,我和女儿没有享受到任何动迁安置补偿利益。请问我可以向动迁公司主张利益吗?另离婚时,我没有财产,只有居住权,请问我可以向婆家主张动迁利益吗?
本人在2004年动迁过一次,现在户口迁至他处私房又涉及到动迁,另外第一次动迁时我没有孩子,如果我不能享受再次安置的话我的孩子可以安置吗?请问还能享受到安置吗?
我和对象买的房子!我不是本地的!没结婚贷款是她的名字!我俩自己私下做了个合同,共同还房贷属于
我和对象买的房子!我不是本地的!没结婚贷款是她的名字!我俩自己私下做了个合同,共同还房贷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