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自93年至今一直在某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一直未给办理相关保险,今年6月份承诺给办社会养老保险,但按社会自由职业者标准办理,从2008年办起,以前年份不补。请问该单位这种做法对吗,这位朋友应该享受该单位的哪些保险,从哪年办起。
我们机关对一个个体户进行了3000元的行政处罚,北京的,因为按照规定,个人1000元以上可以要求听证,于是我们给他听证通知书,他表示不听证。后来我们觉得数额并不大,就处罚结案了。但是这次案卷评查,被评为0分,因为后来没有重大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 我们的评分标准有一项,符合听证的,应当有集体讨论记录,否则
比如说国土资源局,有国土资源局章、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章、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章、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批专用章等,这些里面哪些具有对外的法律效力。
律师您好: 我的舅妈在一所中学后勤部门工作已10余年了。是临时工,学校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她的年纪也到了快退休的年龄了。想了解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的后半生生活得到保障。我们能否要求校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急盼回复谢谢。
我家和村里有一张30年3亩地的租赁合同合同上是用做养牛场建设 上面没写甲方解除合同赔偿问题 现在国家要征收这快地 才使用了6年 他们应该赔偿我们损失吧 他们说要把没用的当初租赁的钱退给我们 我觉得不合理 还有地上建筑一平米赔偿多少钱啊 每头牛要给多少赔偿啊 还有这样一来整个养牛场搬家的费用我觉得也应该赔偿吧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