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的律师,您好!非常着急咨询您一个事情。我的离婚一审判决是2008年6月份下来的,没有判离,我坚持上诉,终于熬过了六个月,到2008年12月份第二次起诉的时候,我的代理律师到法院去查档案,法院告知一审判决一直没有送达给对方,对方没有签字,据我的律师了解,是由于法院这边速录员外出学习,档案给置底了,没有人管了,
本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人生伤害依法起诉事故责任人,而被告因长期外出打工不在家,导至起诉书副本送达和判决书送达都采取公告送达,而两次送达法官都叫本人自己去办理,费用也由本人出。请问这两种费用是该由本人付吗?
本人是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劳动局仲裁一起劳动纠纷的,随后将裁决书申请到该地法院强制执行,其回执单上注明其强制执行期限为1年!!!!真是汗啊...我从网上查的是3个月的样子。那么法律上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难道全国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规定?深圳更特别?请高人指点。
有四个被告 其中三个是缺席判决,法院判决书是四个都送达后生效还是送达一个就生效
我侄女在连云港被车撞后被判同等责任,肇事者一分钱都未支付,后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参加了开庭,另外三个被告缺席判决(从案发时到公告到期满始终未出现的人),我于2009年6月26日收到法院判决书,我想问何时才能得到补偿?法院判决书到何时能生效?另外三个被告缺席判决的人怎样才能送达判决书?保险公司能否先执行赔款
诉讼书/传票/判决书等均未送达,突然收到一个要强制执行的通知书,合程序吗?
父亲2008年年底在一伙诈骗人员的威逼下,违心写下欠人二万的欠条. 他本来住奔牛镇,户口也在那,我住常州,户口也在常州.今天我常州家里突然收到一个法院要对我父亲判决书强制执行的通知.很意外. 2009年年初因为被诈骗的事受了刺激,父亲上半年到常州的我家休养.这时那诈骗人员拿着我父亲被迫写的欠条到法院起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