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有块地面,因为是正对姑姑家,姑姑家有一年正好派上用场造了间平房!现在轮到土地征用!但与姑姑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请问用什么办法能够证明这块地面是自家的?
房子是本人的父亲原单位分配的,跟员工宿舍差不多,没有产权。之前本人父亲的原单位有规定,如果房子没有人住,单位就要收回。那会儿刚结婚的我没有房子,于是我就和老婆住了(如果当初我们不住,那个房子也没有人住,会被收回的)。每年的房费是我和老婆出钱交。现在我们搬出来住了,但是房子并没有租出去。因为没有产权,
房子是本人的父亲原单位分配的,跟员工宿舍差不多,没有产权。之前本人父亲的原单位有规定,如果房子没有人住,单位就要收回。那会儿刚结婚的我没有房子,于是我就和老婆住了(如果当初我们不住,那个房子也没有人住,会被收回的)。每年的房费是我和老婆出钱交。现在我们搬出来住了,但是房子并没有租出去。因为没有产权,
黎先生您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关于遗产继承纠纷问题。我妈妈一共三姐妹,因为没有儿子所以我外婆和外公(后称奶奶爷爷)招我爸做了上门女婿已经20多年,我两个姨娘也出嫁多年。外婆06年去世,外公11年去世,去世前都与我们同吃同住,并且他们去世后由我父母操办身后事,在农村的风俗里儿子或者留在家招女婿上门的女儿是有义
我家有一套祖宅在未央区讲武殿村,近几年要拆迁。1984年我随父亲全家迁到新疆,祖屋闲置,由于当时父亲欠生产队900元,父亲的叔叔承诺替父亲归还这笔钱,将房子交由他暂时使用,父亲答应了,之后就没再过问。这一切都没有立字据,直到今年拆迁才知道父亲叔叔的儿子将房子产权占为己有。据说拆迁款有27万,这种情况下我们能
我打的是拆迁纠纷。我老婆家拆迁了,拆迁协议都已经签好了。但是她家拆迁内容什么都不告诉我,打听到她妈把我的名额给了自己的儿子。 问了她村子里的人,才知道,像我这样的因为有了结婚证,我有45个平方的。 她们村子里之前很多都是为了拆迁急着去登记。 我如果找律师向法院起诉,她家损害了我的利益,要回自己的45平方
老房子动迁,2本户口本。A家庭有我和父、母、外婆及女儿5个户口,B家庭为2个户口。承租人是我的母亲,父母离异,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在外租房住,我也已出嫁,外婆的户口是挂靠,常住人口实际就我母亲一人。按户口计算动迁房款24.5万*7人(动迁合同载明人数),同时发放动迁补偿款数万元(直接划款给承租人)。按照动迁房屋
本人是一名农村人 我们一座小房子地渔塘上生活了十多年 因为房屋比较旧啦, 随时有倒的可能 ,于是我们到村里打了证明 ,也写了申请, 村里也批啦 但是到国土局的时候, 国土局的那个人就说这个地不可以批, 是打算拿来开发的 ,我就奇怪啦 ,我去村里批为什么就可以 ,去国土局就不可以呢,难道村里就不知道那地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