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下一套遗产房,共有5个子女,房子现在中介给估价是40-45万元
老人一直独住由五子女分别定期住在那里伺候(有两名非本市户口子女)
现在老人去逝两年了
两个非本市户口子女为了回津方便不愿意卖房,想一直不卖
还有一个本市户口子女想把房子占有供其儿子结婚用房,只给大家每人4万元补偿
我觉得大家是公平伺候老人应该公平享有房产
这种情况法律能怎么帮我
我想得到公平的现金,起诉是否有用?
另外两个外地子女并不愿意给我他们的地址,那我没有他们的地址可以起诉吗
他们每人每年可能会住过来几个月,发遗产房的地址可以吗
我到法院如何起诉
爷爷奶奶走了以后,留有老宅,为平瓦房带院子。没有留下遗嘱。现在老爸弟兄三人有意把老宅重建。原房产和土地证均为爷爷名字。现在老爸弟兄仨各自独立在老宅地上建房,能否各自独立拿到划分后所建房屋的房产和土地证。若能,应怎样办理,是先办遗产分割,后房产。还是可以建房时一起办?另外,老爸弟兄三人户口已都不在老家
家里5兄弟,奶奶早逝,爷爷自从奶奶去世就一直跟着大儿子我们家庭生活,至今快20年,期间其它4个儿子几乎没赡养照顾过爷爷,爷爷有自己的退休工资。情况一直维持到今年年初,由于我们这里要动迁,老二,老三,老四开始不断的制造事端,无中生有说老大虐待爷爷,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开了个家庭会议,所有兄弟包括弟媳妇,爷
爷爷去世了,奶奶健在,由于两位老人已经把房产办理了公证赠与了我父亲,所以房产肯定不算是遗产了吧?我还有三个姑姑,请问,怎样核算我爷爷的遗产呢?比如老人的工资,医保存折上的钱,但以前的工资早就被姑姑她们取走了,我们怎么证明老人到底有多少钱算做遗产?
老太太生前一直与其次子和次子媳妇生活在一起,老太太生活完全能自理,并不需要其次子照顾起居生活,2010年1月老人突发脑梗,昏迷时仅有其次子媳妇在场,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 老人的葬礼结束后其次子想要独占这处房产,老人的其他子女不同意其次子继承房产,老人的次子现在不搬出,也不与老人的其他子女办理
老人有一套房产,办产证的时候写上了所有子女的名字。说好了一起赡养老人,以后房产大家平分。现在有人拒绝再赡养老人,但是产证上已经有他的名字了,我想咨询一下有什么办法吗?如果他不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那房产他还一定有权利分吗? 房产证上只有子女的名字,没有写老人的名字。如果想要把那个人的名字从房产证上除去
老人与10年3月去世 有5个儿子 一直是小儿子和其住在一起但平时花销老人都给小儿子钱 老人去世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住院期间费用和丧葬费都是花的老人自己留下的钱 现在有一套房子 但是是单位的那种承租房 没有产权 请问这样的房子是每个儿子都有继承权吗 如果要分的话 怎么分配 谢谢 房子是2居室 平时生活老人居住一间 小儿
求教: 一个老爷爷经常遭受孙子的虐打,孙子的父母也放纵这种行为,而且这孙子的父母也没有尽过赡养老爷爷的义务。 现在老爷爷想与此孙子这一家脱离亲属关系,不让他们继续居住在老爷爷的房子里,不让他们继承老爷爷的财产。 (备注:房子是属于老爷爷私有的) 应该怎么处理? 谢谢
我大爷无婚配,一直有我们家人照顾,生前有一处房子,是买的我姑姑的,已经过户,生前也一直想过户给我,但因走得急,没有办完,现在我姑姑一直想占为己有,请问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