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别人合伙经营一个店面,按照协议,我已经完成我的出资义务。由于工作原因,合同上注明店里的一切事物由他管理。但是在他一个多月的经营下,店里财务亏空,现在连房租都交不起了,房东说再不交房租就要收回门面。这就代表我跟合伙人的投资将全部亏损。合伙人要求我再投钱进去。请问我有没有义务必须再次投钱进去?如果没有这个义务,由于没钱交房租而导致房东收回门面,合伙的损失由谁承担?
我跟朋友合伙做生意,中途一方要退出,应该要承担损失的一半的费用吗? 比如说入场费,买的东西折旧卖的这些损失? 她又不愿意承担损失的一半,又老是吹着要钱,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现在万分火急寻求您的帮助。谢谢!我们家原来和一个姓刘的人合伙去学校推销教辅书,一共合作了两年,后来因为种种纠纷导致了他要退伙。当时我们两家具体是挣钱还是不挣钱无据可考,只知道当时为了拉关系,又因为某些非正常经营被罚了很多钱,我们家觉得都投入了很多所以我们家就写了个协议说是给他们家10万块钱,
律师您好: 我于2008年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后来由于生意不景气以及对方人品严重有问题(期间发现他是一个老赖,前高利贷,欠其他人的钱,欠供应商的钱,但是所欠的钱不知去向,总计能达到20-30万,有十多万有真凭实据)。后散伙,签署了散伙协议(有对方签字),我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他,并且他必需在5。1日前给我6万块作
律师您好: 我于2008年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后来由于生意不景气以及对方人品严重有问题(期间发现他是一个老赖,前高利贷,欠其他人的钱,欠供应商的钱,但是所欠的钱不知去向,总计能达到20-30万,有十多万有真凭实据)。后散伙,签署了散伙协议(有对方签字),我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他,并且他必需在5。1日前给我6万块作
合伙人共同经营一间店铺,有协议,营业执照是一位负责人,为经营此店铺而借的债款也由此负责人签字。但出现亏损,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律上如何规定??急求~~ 领取的执照是“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其他三位合伙人在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查账,并将店铺锁住,有没有侵权? 不只是出现亏损,而且外欠账和库存对
跟邻居合伙开店,因为一方煤气中毒,所以解散,之前没有立什么合同,只是口头上的说说2方各有多少财产。后来甲方清醒后算账发现乙方多拿了10万。要求归还,遭拒绝,让乙方拿银行卡来拉出消费记录也不肯,(只有此方法才能确定乙方多拿了10万。)请问这样的事情能不能提起上诉。要如何解决!
我于2010年3月7号与朋友签订《合伙协议》,商定合伙经营发妮丝烫染吧,当月9日我将15000元的股金交付给了她,已履行了合伙协议出资义务,之后也向她交付了押金1500元。至今已合伙3个月,期间经营状况良好,都有利润分成,同时也对该合伙铺面进行过装修,我分担了装修费的一半。同年6月9日又向她交付了6月17日—9月17日的店
我与朋友1998年合伙购买一国有企业(至今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与该厂有出售协议、该厂上级主管部门国资部门审批手续),由于本人在职不能参与经营,由对方负责经营,多年来对方以不盈利为借口,不给我分红(现在每年利润可达100万元),2005年给我10万元让我退股我没答应,现在对方不承认我的股份(我们之间没有退股协议,
2002年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创办民办学校,甲出资50%,乙出资30%,丙、丁各为10%,在民政局登记注册为民办非法人企业。甲为学校法人代表,乙辅助甲参与管理工作,丙、丁未参与日常管理。05年乙因投资其它产业离开了学校,09年乙提出退出其股份,甲、丙、丁均在其申请退股的报告上签字同意,但因甲、乙对退股金额意见
我在3月份和朋友合伙开了一间理发店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退出了我们当时合同上写的是谁中途退出扣除8%的违约金,后来就协商退货了但是对方现在就是赖着不给那笔钱,我该怎么办事去起诉还是报警什么的,需要提供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