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 母亲辞世时遗留下一套住宅和一间门面房,因与二位哥哥协商无果,只好对簿公堂,请教:房屋官司是不是先进行评估后再行开庭审理?评估工作是由原告提出还是法院提出?向谁提出?什么环节提出?相关费用大约是多少?由谁承担? 谢谢!
我姥姥瘫痪在床,我妈和我的舅姨协商以后我姥姥由我家照顾,我姥姥的房产归我妈,已经签订书面形式,但是没有进行公正!现在我姥姥的房产证丢了,怎么以继承的方式进行相关的房屋变更手续?
1999年我母亲病故,2010年12月29日我77岁的老父(重病期间)被保姆带着去打了结婚证,2011年2月6日老父病死,只留下一套和我母亲于1996年购买的单位福利房,(1月18日老父还付给保姆3000元工资)现在保姆住在这套房不走,我们有兄妹三个,我们和保姆对这套房怎么继承。
父亲过世四年,留有50平米的房子,继母一直居住,现在拆迁,继母应得的那一份折价卖给儿子,儿子又把自己的房屋贴了50平米要了一套100平米的,女儿现在分房子是按父亲留的房子分还是按拆迁要的房子分呢?
我家是吉林白山的 这边是我家河对岸盖楼房棚户区改造,要改河道,征用我家房子,但是要按照棚户区改造的价格征用,我们不同意,要强制拆迁,我家房子是农村房产权,并且周围有农村似有土地一亩,这个到底怎么评估才算合理,拜托给个回信。
请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房屋可以继承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是否相互冲突?法律有何相关条文解释?
请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房屋可以继承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是否相互冲突?法律有何相关条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