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报废的货车。报废前有罚单未交。现以换车了。也正常使用。今天去换领第3次驾驶证。但交管所说我2005年前有违章未处理(即报废车辆的违章)不予换证。要我去处理违章。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算算滞纳金,是按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即公安部第105号令)还是2009年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算。2005-2013年期间,我未处理违章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也一直可以正常使用,2007年换证也可以换,当时也没有提我没有处理违章信息。
我于2006年3月24日 违反指示标志 被开具100元的罚单,由于出公车,将罚单上交到单位办公室,3个月后本人换了新的驾驶证,以为此事已了解。于今日无意中发现自己的驾驶证信息中有违章未处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的滞纳金为多少?此事应该如何解决?
我的摩托车被城管带走了,没有通知我,我以为被偷了,后来我到城管局去取车,他们说我违章停车要罚款300元,但我在相关法律条款里没有看到罚款这么多的,我可以和他们理论吗?
老师:我有个法律问题请教一下,我有位朋友因违章停车下人,占时也就是不到10秒钟,在这当中应该说执法者一上来就是盛气凌人的,违章者也不够冷静双方发生了点争执,在现场大概纠葛了有10分钟,后双方去到了治安办公室由治安办处理,在这期间违章者及其家人一再表示歉意;但此交警硬性要治安办要对违章者在罚款500元的前提
最近在考汽车驾驶证,办证件的时候要把摩托车驾驶证上交到相关部门那里去,今天开摩托车上班,由于摩托车牌号掉了,被交警拦了下来,要我出示摩托车驾驶证,但是我摩托车驾驶证已经上交了,还没还回来,结果交警罚我未带驾驶证,请问这样的罚款合理吗?为什么当初要上交摩托车驾驶证的时候,有关部门不开张相关证明给我们,
在缴纳交通违章罚款时发行处一般性处罚程序存在不规范问题,请大律师们帮忙看看
1.只有一人办理处罚手续,且行政处罚书上面的签名执法人员,都不在场. 2.没有进行询问,直接打印几张笔记和文书交由签字. 3.行政处罚书签字后没有交给本人. 3.交完罚款,不是直接放车.而且说明必须给修理厂缴纳拖车费,并拿收据给工作人员看完后才放车. 这些申请行政复议有没有理由?
我是医院的司机,有一次开医院的车去接一个重要的医生回院做手术,所以超速了,(当时不是开救护车,但也是医院的小车)然后被电子眼抓拍了,所以我想问问,这个算不算违章?要不要罚款?如果不用处罚,那么我该怎么处理该牛肉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