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考试,错一分罚款一元,结果我同学有很多都被罚了,不知道老师有没有权利这样做?具体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2012年10月21日,我的朋友在南昌的江西教育学院自考考试时,考试前老师要求考生将手机全部上缴(全国考试当然都有这要求),监考老师代为暂时保管,我的朋友把自己的iphone手机交给了监考老师。但当考试结束后,我朋友去讲台上去拿手机,手机竟然没了,监考老师推卸责任,考务组又称要找保卫处,保卫处说这个不是他们处理范
我们学校有高一的有好几个班都这样 高二高三的我就不知道了 我们班的情况是这样的,第一次迟到 2元 第二次迟到 4元 第三次迟到 8元 第四次迟到 16 下一次迟到罚款16 以后一直这样只要迟到 罚款16元 班主任说把这些钱拿来充当班费,还有把这些罚款奖励给优学生,比如上次我们学校开运动会只要参加的都给
我晚自习下课玩手机 被老师收了在政教处 我叫爸妈来把手机拿回家 老师却说期中考试之后的要期末来拿 而且政教处的人态度不好 请问能有什么办法吗?
学校的老师因为学生上学迟到,采取罚款措施,每次五到十元不等,请问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如果构成的话具体又是哪条法律?
我是一个大学学生,大四了,选修了一门课,因为是选修课,就没去上过(有去过一两次,因为他点名的时候明明有点到我,还叫我同学通知我去上课,就这样,后来也没去了),到后来考试的时候,在之前没通知的情况下,就说我没资格考试,因为我选修的学分刚刚好,这科没过的话,就要延迟毕业了
09年毕业考试英语考试校内4级考试作弊,当场被抓住,卷子收走,事后找到老师,老师说给他10万他帮忙解决可以拿回毕业证。学校有权利扣押毕业证吗?用什么途径可以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