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我与同学在某大学寝室呆着,突然门打开了,有个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女子走了进来,问我们要不要兼职,说是发传单,那时候寝室正好有三个人,大学课挺轻松的,做做兼职也不错,然后就询问那女的,那女的说,要在我们学校附近开一家美爆潮品的小饰品店,是全国连锁的,开店前做一个市场调查,发传单的话一张2毛,还要填一张表格,这张表格做完就有150元,一礼拜结一次钱,做四个礼拜,这张表格就是询问同学对于某商品的价格和需要程度的调查,期间如果有同学想要买的话直接可以从我们这里购入,我们可以按商标上的价格给他打折,价格随我们定,然后她从包里拿出很多各色各样的小饰品,一共388,说要是以3元一样压在我们这里,过了一个月后再按数量把押金退给我们。我们还签了这样的协议。后来意识到这是骗子,因为388样饰品里面有350样是戒指这类不值钱的东西。后来报警了,发现不止我们寝室,还有其他两个寝室也被骗了,一共金额4000~5000元,警察说这不算骗,不构成犯法,我想来询问一下这犯法不?或者说是骗子有没有其他的罪? 最后我想说,如果这不算犯法的话,又会有多少大学生被骗,即使抓到了又要放走,这样骗子不是越来越猖狂?每次换个新法子骗,每次都钻法律漏洞,就没有治他们的法子了?
被招生骗子骗了50万,但有正确的骗子的信息和家庭情况以及身份证号码,我在北京被骗,骗子是天津的,我是在北京报案还是在天津报案? 如果报案,这个是否有律师可以协助我办理?谢谢 我骗子给我的合同,通知书以及我几次汇款的证据,因为都是骗子本人的银行卡账户,还有与骗子一年多的短信全部都有保留,这样是否可以报
男 已拿到香港身份证 但不是永久的 然后在母亲的说辞下 跟表姐登记结婚 让表姐有机会来香港 当时表姐的父亲也给了 我1.5W 说以后的手续费 之类的 都是表姐出, 不过后来表姐他们和我妈关系变了 于是就威胁我 让我拿钱 不然就去 入境处说 假结婚 说 我 没有永久身份证 只要犯法就会 被遣回 。现在 我好 郁闷 好 害怕 不
男 已拿到香港身份证 但不是永久的 然后在母亲的说辞下 跟表姐登记结婚 让表姐有机会来香港 当时表姐的父亲也给了 我1.5W 说以后的手续费 之类的 都是表姐出, 不过后来表姐他们和我妈关系变了 于是就威胁我 让我拿钱 不然就去 入境处说 假结婚 说 我 没有永久身份证 只要犯法就会 被遣回 。现在 我好 郁闷 好 害怕 不知道
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此款的善意取得诈骗财物,如果对方取得的是诈骗犯许诺的高额利息,本金跟利息不能形成对价,或者说投入只有10来万元却取得了300来万的高额利息,这样的算不算
我的一处平房在2008年8月卖给了我大哥,卖了5万,当时我们只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没有办理过户,就是想问的是:这套房子市值现在已经涨到25万了,如果现在过户的话会不会按25万为基数来缴过户费,能不能想办法按5万的基数来缴过户费?谢谢!
我自己开了一个理发店,聘请了几个理发师,采用赚提成的工作模式,劳动局以我没有与劳动人员签订合同和未给员工上保险为由处罚金6000元,请问是否合理?
丈夫与妻子2010年登记结婚,丈夫在婚前借了妻子一笔钱,后来夫妻二人婚姻破裂,在丈夫病重的情况下,妻子没有在身边照顾,而且向法院起诉丈夫要求归还婚前借款。我想问律师的事情就是,据我了解婚前借妻子的钱婚后也要归还的,但是如果此借款是用于婚后生活使用,那么妻子也应该负担起丈夫的婚前债务,也就变成了妻子和丈夫
我是在设计行业工作的,这个行业在我们这一贯的说法都是没有合同,没有任何保险与养老金。 之前还在试用期快转正的时候老板没有任何理由就把我辞退,工资是结算清楚了,但是提成隔了半年现在才发。 现在提成还没发到手,但是知道我能拿到的提成跟之前做的单子不成比,然后老板那边的说法就是因为当初我被辞退了,很多图纸
您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有个加油站经营权和土地权都是属于自己的,在零几年的时候承包出去了,承包方有两家A和B一起承包的,合同三方各有一份,现在有另一方C想买下我家的经营权和土地权,由于和AB两家合同还有10年左右才到期,A方由于一些矛盾在刚承包的第三年左右口头和B方说撤股,从口头说撤股后未在继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