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如下遗嘱所述的因为是单位里集体盖的集资楼,所有用的是我外婆的名字报名的,然后由我父母全额出资建的房子。那现在呢,房子是已经盖好了,地址也很清楚,但是房产证单位还没做下来,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做下来。我外婆年纪也挺大的了,虽然身体目前挺好的,但她子女又挺多的,就怕出个意外,麻烦事儿就多了,为了以防万一,想先让她写个遗嘱保险点。 我自愿将用我的名义,由××和××(我父母名字)夫妇共同全额出资承建的位于××集资楼2号楼502室的全部房屋所有产权给予××和××夫妇共同所有。遗嘱人签名 日期 想问问这个两句话里有没有写的不对.不适用的词语(尤其是第一句里面用的“名义”俩字我总觉得怪怪的)会不会用词不当。整个遗嘱拿给我外婆自己写下来之后,是否合法有效?谢谢!
遗产受益人代书遗嘱,但有立遗嘱人签名,也有一个见证人这份遗嘱有效吗?
我家有四姊妹,其中一个弟弟已经去世,母亲不会写字,在病重时将所有财产留给唯一的哥哥,并叫嫂子写了一份遗嘱,也在上面签名,当时只有一个亲戚在场,其它子女都不知道,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写的这个协议经我们签字后,在没有律师见证的情况下有没有效,这份协议有什么不妥之处,
夫妻双方婚内财产约定协议 男方: , 年 月 日生,民族,住址: ,身份证号: 。 女方: , 年 月 日生,民族,住址: ,身份证号: 。 我俩于2009年2月6日在勐腊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腊婚结字2009第00142号。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
父母有4个子女,我是大女儿,有俩个妹妹已成家,有一患有精神病的弟弟已成年,有我抚养,父母去世多年。我有父亲一份遗嘱,1.在某单位的房子是大女儿以父亲名字自己出钱集资的,大女儿有居住和所有权。2.另一处房子及财产归儿子所有,由于儿子没有正常行为能力。特委托大女儿为弟弟保管处理。3.本人的后事由大女儿负责处理
遗嘱内容、 生前遗嘱.1. 在某单位的住房是大女儿以父亲名字自己出钱集资的,大女儿享有居住和所有权。2.另一处房子归儿子所有,由于儿子没有正常行为能力,特委托大女儿为弟弟保管处理。3.本人的后事由大女儿负责处理,儿子将来的生活有大女儿负责,对弟弟发生的各种事情负责处理。想问各位律师,这份遗有效没有,特别是第
生前遗嘱,1.某单位住房是大女儿以父亲名字自己出钱集资的,因此大女儿享有居住和所有权。2另一处房子归儿子所有,儿子没有正常行为能力,由大女儿负责保管处理。3.本人的后事由大女儿负责,儿子将来的生活由大女儿负责,对弟弟的各种事情负责处理。姓名年 月 日。以上是遗嘱全部内容。父母已去世,弟弟现在由我抚养。这份
生前遗嘱 一.某单位房子是大女儿自己出钱以父亲名字集资的,因此大女儿有居住和所有权。 二某处的房子及财产归儿子所有,由于儿子没有正常行为能力,委托大女儿为其弟保管处理。 三.大女儿负责本人的后事处理,弟弟将来的生活由大女儿负责,对弟弟发生的各种事情负责处理。
遗嘱 全部 内容 1.位于某单位的房子是大女儿以父亲名字自己出钱集资的,因此大女儿有居住和所有权。 2.位于另一地方的房子及财产归儿子所有,由于儿子没有正常行为能力,特委托大女儿为其弟保管处理。 3.本人的后事由大女儿负责处理,儿子将来的生活由大女儿负责,对弟弟发生的各种事情负责处理。
出据证明 此房系xxx单位家属宿舍楼集资房。 以父之名,由大女儿和女婿两人从月工资和积蓄中分批支付甲方代表现金x万元我集资款。 住房后照顾离休老父亲生活,及后事处理。 此据以防在今后发生住房集资纠纷出证。 姓名xxx 年月日
我姥姥要立遗嘱把她的财产平均分给她的八个儿女,让我妈代笔书写了委托书和遗嘱,我二姨在场,最后有我妈和我姥姥的亲笔签名和日期,但没有我二姨的签名,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麻烦帮我解决好吗?
我家公公有3个女儿,1个儿子(我老公),12年前我婆婆去世,没有留遗嘱。这十几年以来,我公公说他和她老伴都爱儿子,将来财产都给儿子,我大姑姐也说他们不要父母的家产,她母亲在世时就给她母亲说过这样的话,这么长时间以来都是我和老公照顾老人,我就想既然这么说,我们也承担了照顾老人的责任,就应该写一份遗嘱,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