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黔东南榕江县定威乡三组的村名,30多年前我组的一片400多亩的荒山(属于组上集体林),被我组的8个人强行占领种上杉木,后经多方交涉,他们8人愿意按9:1分成,分十分之一给集体,如今三里已卖,得了50多万元,他们不但一分钱不给集体,反而还想继续占领此片山,并且还要求林业部门把这片山的林权划给他们,群众不同意,一直在闹纠纷。再说这八个人的田土都不在这山林周围,反之田土在山林周围的组民一亩都没有,按照农村山林就近管理的相关规定,应如何处理这片山林?他们八人应承担怎样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还望律师告知于我!谢谢了!!
我爷爷两兄弟分家时(民国时期),留有分关合同书,包括房屋,田地,山林,都有简单写明归属,去年林改,新颁发山林证,因当时一时间未找到爷爷留下的分关书未能作出有效的证明,新的山林证发下来了才找到了分关书,发现属于自己的山林却有一部份划分给了唐兄,自己的山林少了一部分,欲向唐兄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份山林,但
村里要建小学校,地由村出,建筑单位是县教育局,施工单位是竞标选上的。现有几个村民想从中捞得私利,不让施工单位施工,而且有老太太躺在挖机前阻拦施工,理由是不让他们施工,他们施工我们对质量不放心,说让 陈某干这个工程,而打电话给陈某,陈某却不知此事,所以应该是老年人不让现施工单位施工的借口。老太太背后还
村里要建小学校,地由村出,建筑单位是县教育局,施工单位是竞标选上的。现有几个村民想从中捞得私利,不让施工单位施工,而且有老太太躺在挖机前阻拦施工,理由是不让他们施工,他们施工我们对质量不放心,说让 陈某干这个工程,而打电话给陈某,陈某却不知此事,所以应该是老年人不让现施工单位施工的借口。老太太背后还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工程建筑供货商,在给一个老客户下面的材料员供货定价时,采取了口头约定价格的方式(对方材料员以老板不在国内为名未签订合同,同时因为是老客户,并未在意),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开始供货(货物(排水管道)全部安装到楼体上)。到了年终结算的时候,对方老板突然否认了前期约定的价格,要求进行降价,且降价
我2012年毕业在温州打工认识了金亮,他一直追我对我很好,后来就和他交往了,之后因为他工作需要用钱,我把额度7000信用卡给他用了,还和他签了合同,合同上写于2013-3-4还清欠款。之后因为我发现他又老婆了,他一直在骗我感情和金钱,我就把事实跟他老婆说了,他就不还钱了,我有他的签字,知道他现在的工作地址,请问我可
30多年前我组的一片400多亩的荒山被8个人承包栽杉木,按合同与我组进行9:1分成,如今杉木已卖,所得的50多万元,承包者一分不拿给组里。还要继续管理这片山林并且想把这片的林权划给他们8人。群众意见很大!再说这八个人在这片山林周围没有责任田土。有田土的人一片都没有!按照农村山林就近管理条例,应如何处理这片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