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被告于07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6月份登记结婚,婚后发现怀孕期间发现被告私生活检点,外面有人,但是我没有证据。我是被传染了性病知道的。因为让他去医院体检他不去。后来流产了。婚后本来收入不对 他一个月才开一千多块。还要出去赌博喝酒打架斗殴的。并且脾气暴躁,后来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多次上门威胁并且摔摔打打房间 的东西。第一次起诉09年3月9号,判不离,第二次起诉12年8月份还是判不离。第二次起诉离婚当时已经分居四年了。为什么法院还是给判不离呢?法官说夫妻感情未破裂。后来找律师咨询说如果上诉赢的几率百分之50到70.我想知道我这个婚还能离成不?两人无共同财产,无孩,诉讼请求就是要求离婚。没别的要求。
男方经常打女方,有出警证明,婚礼外情有短信证明,农村住房,尚有借款,是跟亲戚朋友借钱的,还有10万左右借款,婚后砌的房子,女儿22岁了,户口都是城镇户口,请问离婚女方是否能分到房子?以后如果拆迁能否分到拆迁款?如果哪位律师可以打这个官司的,也可以联系我!谢谢!
现我老公起诉要离婚,我想开居住证明,但我从2010年10月-2012年9月租住的房屋是在石狮市灵秀镇荣卿居委会辖下,2012年9月至今所租住的房屋是在石狮市灵秀镇前园居委会辖下的,现直接由灵秀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是否可以 收入证明是不是打越高越好?
我们感情不和 我想离婚 可他拖着不离 我们都没有不良嗜好 也没有第三者插入 这样情况我怎样才能离婚 打官司会判不离吗 离婚后孩子会归谁 他有固定收入 收入较高 我收入不稳定
我的妹妹前一个多月刚好摆了 结婚酒席,现在提出说要和那个男的分手,其实她之前有个男朋友,现在还在联系。她今年满18周岁,未满20,且没有领结婚证的,而现在的这个男的说分手可以但是要赔偿他的损失要15万,请问这样合理吗 ?
王律师你好,我是2013.1.13日结的婚,由于俩人快到了离婚的边缘,我就想提前咨询一下你,我们那会定婚的时候遵循女方意思谈好给女方大包8.8万,彩礼另外给了5000元,还有上下轿1200,还有就是去他们家订婚和结婚的时候带的六色礼物,反正总共算下来9万多,你说说我们要是离婚了,属于我的是哪些
我的丈夫是台湾人,我们于2006年在贵阳领取了结婚证,因双方感情不和,08年我们就分居至今,我于2012年11月底向当地法院递交了离婚诉讼申请,到现在还没有收到立案通知,请问法院至收到申请后多久才会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