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证上有未满16岁的小孩名字,母亲死亡,父亲将其房产出售,会有产权纠纷的问题吗?我是买家,不敢买啊,谢谢
2008年6月我在吉林市某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处期房房产并交了2万元的意向金,8月又交了6万元定金;12月该司提出要交齐全款(尾款),但本人到房产现场勘察,该房产刚刚在挖土做基础,为了降低风险,未交尾款,2009年12月主体基本完成,于是到该司交尾款,但该司以2008年12月未交款为理由,认定我为违约,拒绝按2008年购买期房时
1.男方生前买的房子,公房转私产,女方的工龄,房照上女方的名字。现在想抵押或者变卖怎么处理 2.男方与83年去世,女方一真未婚,现在67岁,想变卖房产怎么办? 第二个人是男方83年去世,女方2000年买的房子,这样可以买卖么
我父亲与二婚妻子的共同财产,现在卖给我,为了避税,在转户时以赠与形式过户,但是实际私下签订买卖合同, 这样以后我父亲能单方面撤销赠与么。。如果以后起了纠纷,我们私下签订的买卖合同能否证明这处房产是我出钱买回来的,,能不能保护我的权益??
爷爷奶奶去世,产权人由爷爷改成奶奶,爷爷有4儿4女,我父亲排行老三,从出生就是残疾人,现在房产证姑姑们把持着,她们坚持要卖房,我父亲不同意,这样姑姑们还能卖房吗?
我(卖方)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格式合同,对于首付款付款时间我与买方另外签订了一张手写的《补充协议》。现在买方违约《补充协议》但是不违约《买卖合同》,我可以视同买方违反《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的内容追索买方的违约责任吗?《补充协议》写明了是《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注明了合同号,
有关房产权转移先有“赠与决定”后改为“买卖协议”,法院判定“买卖协议”有效。请问,作为房产有关问题,
有关房产买卖的问题 同一房产变更,老人先是采取“赠与决定”,将房产赠与女儿。后来,考虑到“赠与”手续繁琐,又要公示又要公正,故改为买卖协议的形式完成了房产变更。对“赠与决定”的有关条款,“买卖协议”都做了相对应的规定。后经法院判定,买卖协议有效。请问,作为房产有关问题,应准循“买卖协议”还是“赠
最近想办房子的过户问题,请您帮忙! 09年买的房子,当时用的我亲属的名字,所有的房款是我出的,所有手续都全,现在还有着贷款,在新政策出台的情况下,想办过户,请问对于我来说,是好呢还是不好?麻烦给解答一下!谢谢
1.父母把名下房产赠与唯一的女儿,需要什么手续?什么税?税多少? 2.女儿得到父母的房产后,如果再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3.女儿得到父母的房产后,又把房产赠与自己的儿子,那这个儿子将来买卖又需要交什么税? 4.如果这对父母把房产卖给自己的女儿,又需要交什么税,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