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年前去A公司上班,二年后离开,我一直自己上五险一金,但是后来发现公司一直也扣缴个人的部分,我能否让公司把公司应缴纳的部分和个人扣缴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赔给我。
如果要求公司补上,有无时效性问题?
我自1999年12月入厂,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单位未为我缴纳各项保险,一直到三年后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开始缴纳各项保险至今(2008年12月),请问一共三个问题:1、我能要求单位补交前三年的各项保险吗?2、补交保险的追诉期是多久?3、能否以此为理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给予我经济补偿金?
我自1999年12月入厂,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单位未为我缴纳各项保险,一直到三年后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开始缴纳各项保险至今(2008年12月),请问一共2个问题:1、我 现在 能要求单位补交1999年12月到2002年12月这三年的各项保险吗?2、能否以此为理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给予我经济补偿金?
盗窃罪的追述期是多久,法律最高量刑为5年。不参加审判和调查,即在出事后一直跑路。多久可以不在受法律追究?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回答
2001年我在一个酒店上班,当时每日的营业额都是我帮助老板去存的,而且存钱的银行卡是我的身份证办理的.后来因为一件事,我取走了当日的营业额大约2万元,并消失.后来老板在当地的派出所报了案,警察也去了我家里(在外地).在这十年里我一直没有回家,也不知道现在派出所还追查这件事吗?请求帮助!
我于2004年4开始在某单位工作,2008年8月因个人原因辞职,2010年3月听说单位补过去的发加班费。打电话去问说:2009年之后辞职的就可以拿到,2009年之前的就拿不到,说我们过了追诉期了,请问是这样吗?(还有这样的同样的问题的不只我一个,还有很多同事都这样) 之前我们都没有提及加班费的,这是后来才补发的,这个是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