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有一个好朋友因涉嫌烟草非法经营罪被拘押在看守所。我朋友是在一个烟草专卖店打工的,该烟草专卖店销售给一个客户的烟是一些走私烟,其销售金额多达八十多万。我朋友帮忙把走私烟发货给购买烟草的客户,客户拿到货后,就把货款汇到我朋友开的账号,然后我朋友把钱取出全部交给该店老板娘,老板娘也承认:我朋友拿到货款后全部交给了她。请问胡律师:我朋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还有他会被判刑吗?现在的资料还在公安局,未移交给检察院,现在是否需要请律师?
我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跨市贩卖750条真品紫云,金额六万多,两人犯案。现有一人被逮扑关了两个多月了,另一人取保。现移交检察院,想打无罪可能吗?
当事人是2011年8月份被抓,以非法经营香烟罪批捕,实际物证几万元,其他都是以银行来往帐累计案值,达到几百万,由于是跨地区经营,违反烟草专卖法,同案主要有另一地区三个烟店店主,都被刑拘批捕,但是另一地区三个烟店店主都有烟草证,关了3个月都放出来了,理由是有证违规不违法,烟草处理。但是我们当事人也有烟草证,
案件简述: 当事人,杨某(我的爸爸)。十天前晚上,在南京市家中被抓。先已在南京市建业区看守所九天整,无法会见。我爸爸具体的经营时间约三年,涉案经营不详,情节属性更不清楚。具体问题如下: 第一,一般拘留期间,我想见犯罪嫌疑人要什么时候?需要哪些条件吗? 第二,像我爸爸这样的案例,法律有那些相应的处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