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对方要求赔偿恋爱期间所付出的金钱,赔了5000,嫌不够,要求再赔
分手后,对方要求赔偿恋爱期间所付出的金钱,赔了5000,嫌不够,要求再赔。恋爱期间,他花了三千给我买了一手机,然后又给我2000(以上的金钱我没求他给我,是自愿的),然后他又给我缴过话费,买过鞋子和裤子,一起旅行(旅行途中除了返回的机票是他买的,其余都是我自己出的,而且机票也是他自愿买的),我去过他工作的地方看
两个人恋爱期间借款,后来分手了,对方消失不还可以报警吗?没有借条
两个人恋爱期间借款,后来分手了,对方消失不还可以报警吗?没有借条,只有支付宝纪录
我与前女友恋爱期间她用各种借口管我要钱,后来发现她在和我恋爱期间与多名男性以恋爱关系相处,这算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