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有一套公房,是退休前单位分配的。现在女方的公房已经拆迁,按照公房拆迁的补偿签了合同。我想问的就是,等男方的公房也要拆迁的时候,是否还享有公房的拆迁补偿? 具体的补偿是怎么样的?
婚前女方承租的公房,每月交房租,婚后该公房被拆迁安置,差价是女方出的,5年后办理房产证,今年年底就可办下来,现在南方起诉离婚,主张该房子,请问这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都有一处公房,其中一方已拆迁,签订合同,享受公房补偿。现另一方公房也要拆迁,问具体的补偿是什么样的。是按前者享受同样的待遇,还是不给予补偿,或者可以提供廉租房。
2000年我与前夫结婚,与前夫的父母住处一套房子,他爸爸是承租人。2005年拆迁,他的爸亲以我,我前夫,他母亲一共四口人为被拆迁人购买回迁房一套,新买的房子比承租的房子建筑面积大很多。而他爸爸做为被拆迁人在我的回迁合同中签字同意我再另外购买一套回迁房(因为我找的关系,同意再给一套房子)2009年我们离婚,2013年
使用面积8.3平方的二层阁,最多能迁入多少户口?以前不是有4平方的规定吗?现在还有吗? 我说了具体点吧!我们家跟楼上的,共同增配了一个阁楼,一人一半,前面归我们,后面归他们!他们单独做了张房卡(我们去物业不给做,问:人家怎么可以,他回答不清楚),并且把所有人口都弄到这8.3平方的阁楼里面,13个户口(全部认定
家中有一套80年代的公房,房单是我父亲的,但一直没有买下。 后来我叔叔和婶婶搬了进来,并且把户口迁入。我们全家迁往其他住处。现在这套公房面临拆迁,且我们家没有一人户口在此房产里,请问这套房应归我爸还是我叔叔? 谢谢。 如果要买下此处房产,是谁拥有购买资格?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中的规定:(八)经审核查明公房承租人已承租或者购买的其它公房已达标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对产权人进行补偿,对公房承租人不予补偿;按照本市审核配租配售规定,公房承租人已承租廉租房或者公租房,或者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需腾退原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