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因为个人事情,打了同事一耳光,后被领导叫去,威胁说要么解雇,要么辞工,还说如果按辞工了,并赔我经济补助补偿金,如果按解雇,一分钱也不赔.然后我就辞工了,一切手续都办完后,工资却一分不到账, 后来向劳动局说明,劳动局却说厂里说违反公司规定不我补偿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厂里违反了什么规定?我怎样才能要回我就应得的补偿金.
我是一名靠打工生活的社会最普通的一员,入职于东莞市南城永捷机电设备经营部,做一名空压机维修技术员。 2006年10月入职以来至2009年7月,公司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止我一个)。期间多次向公司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都不理睬。不仅如此,公司就加班工资也不按国家法律规定发放。仅按一倍计算约4.32元/时。这公
2010年3月我所在原公司(简称A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发邮件给我,邮件内容标题为:《劳动合同变更协商表》,具体内容这样写:因组织机构及职能调整,A公司与员工×××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第2款协商意见处理:第2款意见是2:员工解除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与B公司签订合同。我选择第2款
没签合同、自己辞工、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有 、公司没给、现在仲裁能否要到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
没签合同(我的情况是 口头说没有试用期,也可从工资明细上可以看出来,这双倍工资可以从我开始工作第一天记算吗?)、自己辞工 当时就走人叻(理由是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提供劳动人员条件)、这情况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有 、公司没给、现在仲裁能否要到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吗? 对于证据 我有 工资银行明
西安国有企业98年破产,第一批的几十名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2002.4被解除劳动关系,发放219*12=2628元(显示领取失业保险金记录卡),请问这属于一次性经济赔偿吗?是应该按以破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况下职工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工龄进行经济补偿,还是按国发[1997]10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
公司、街道劳动监察和本人调解后答应支付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我收取了双倍工资的补偿金后,我还能要求公司支付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补偿金吗? 调解书上写着一次性赔偿,不可以追究其他经济补偿,这样还可以追究其他吗?
我从2010年3月1日进入公司一直做到现在,公司要求我的工作与合同上要求工作不符合, 所以现在想辞职,不知公司对我有没有补偿的,我现在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要求我的工作与合同上要求工作不符合,
1992-2002年在原国企工作,2002年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收了经济补偿金,2006年参加新的国企工作,新单位说已被买断工龄,原来的十年工龄被归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