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说一下我家的情况:父亲是长沙农村的,母亲是江西的,在江西结婚后,回到长沙生活。我和弟弟的户口先转到本村队上,妈妈的户口落在了街道上,后又转到了本村组上。一家四口每年都生活在一起,为什么妈妈在征地时不能享受点待遇呢?好像这个户口是空的一样。现在国家有没有什么政策呀?能转成农村户口吗?
事情起因:自家耕地,有1999年土地承包合同,30年期限。某年村委需要占耕地给村民共用放农作物秸秆。但村里一直没使用。闲置了三年,本村村民问我家那块地还种不种,当时因为不知道村委还占不占用,就说让他先种着。 知道开发占地之后,耕地已经要回来了,种了将近一年之后,开始量地赔偿附作物钱,附作物是我们自己种
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房屋征地,国家2011年已经出了新的赔付标准,政府还按照2008年的赔付标准来赔付我们的房屋土地,请问这合理吗?房子是285一个平方,政府赔付我老公30个平方的安置房,可是我和娃娃一个平方的安置房都没有,请问这又合理吗?我们娃娃已两岁多了
甲方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与某村委会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书。甲其后向乙借款,并用该征地补偿协议书与补偿签领表作为抵押担保。请问这种担保是合法有效的吗?如果合法,是属于什么形式的担保?如果不合法那原因又是什么呢?
我是西安市蓝田县华胥镇张家斜村村民 2009年蓝田县政府在我们村征地时 当时和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还有19年才到期 可是只给村民了征地款 19年未补偿 今年2013年蓝田县政府又一次在我们村征地 征地补偿和2009年地价相同 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