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用小车,在行进中右车门挂倒了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骑车人被摔在地上,当时擦破了手腕,肩膀处,在医院拍片子右手稍有一点骨折的迹象,当时医生就说,这伤住不住院无所谓,住在医院也只是打打消炎针,实际就是需要休息,在家休息也一样的,请问专家象这种情况只交了强险的车子,保险公司是如何理赔的?
我在两家保险公司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因自己不慎撞伤,我还有医疗保险,朋友都说医疗保险报销过一部分医疗费后,其余的由两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是这样吗?
前几天跟一个没牌照的大货车相撞,对方车没事,我方损失很大,定损3680。 对方占70%,我占30%责任,交警协调结果:对方赔我1500元,双方各自修车。 我买的是全险,今天去保险公司理赔,算出来只赔我500元左右。 保险公司的计算方式:3680-2000(交强险最高赔付)*30%=504元 我想请问各位前辈,这样计算对吗? 注
我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六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我负全责),在医疗费、伤残金、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付方面有争议,对方便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在永安保险公司(太仓分公司)承担交强险赔付额之后,我将调解书上应赔付给对方之余款向所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太仓分公司)提出第三者责任险(
您好,我是交通事故的受害方,交通事故认定是主次责任,车主占主要责任,我占次要责任,车主有交强险,车主想与我私了,条件是先行赔付我4万,以后的保险也全归我,但是以后车主不在支付任何费用,不承担民事刑事责任,我想问问,这样保险公司能认可这种和解协议吗,保险公司能够理赔过来吗?保险公司能够认可吗? 如果不
我在一家公司做司机,现在还在试用期。还没签合同。 公司车只交了强险,没买其他保险,在我出勤公务的时候被石头把车划伤了。公司要我自己承担维修所有费用。费用我付了,公司在口头和书面都没有就车辆的损坏和事故责任与我有任何协议。 我就是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以后我出勤公务开车出了事故,是不是全部由我赔偿和
2010年6月4日晚上,有辆载着两块水泥板的载货汽车经过我家门前时,由于路面较窄加上行驶不当,撞上我家围墙门,把围墙水泥墩撞毁,整个围墙摇摇欲坠。当时马上报了警,也请保险公司的人过来勘察。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要求肇事方给我们重建,并请了建筑工头核算成本,大概在4000元左右。但是索赔单子上交后,肇事司机拿到单子
有交强险、该如何垫付?保险公司需要垫付吗?如果要该在几日内交到医院?
小轿车超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可能是次要责任、有交强险、该如何垫付?保险公司需要垫付吗?如果要该在几日内交到医院?
在无红绿灯的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撞我车,我的车上有人伤住院,目前鉴定结果还未判定,据说还需要半个月。因为修车和住院费双重经济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要求我的保险公司先垫付修车钱和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