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将使用权属于我家的自留地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外边农户长期耕种,所签的(土地转让契约)只经生产队和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可并没有报乡政府备案和审批。问:这个民事行为合法吗?所签的《契约》是否有效?因现在这块地的价值已增长了我想单方终止原来所签的《契约》退还所收的转让费,把转让地收回再转让给愿意出
1991年村里收了宅基地费及以外(比如胡同也同样照着宅基地收的费用)收费单据写的是:空间小棚占地使用费。 请问: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我个人的?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您好! 我要咨询的是:我的一块土地10年前购买的,并且领了土地使用证也报建了,到现在我没有盖房,现在当地政府规划的马路刚好在我的土地经过,马路还没修,也没跟我谈赔偿的事,请问我可以使用回我的土地吗?
有个朋友,他父亲死于1999年,父亲生前有块划拨地,划拨地登记时间为1985年,有国土证,但一直没有办理更名手续,一直到现在,他的母亲才过来寻找这块地,请问,他的母亲有权凭借夫妻共有财产的借口主张该地为她的么?谢谢!
我家有一块地,以前重的是桑树养蚕,后来由于我外出打工,家里父母忙于照料其他事情,未能及时对这块地进行耕种.考虑到无人耕种土地荒芜显的浪费了.所以请一亲戚代为耕种,收益归他所有.我家有该块土地使用证(时间是1998年国家分发的).因该块土地一直请他家代为耕种.现因为家乡盖飞机场的原因,也因为我准备回家打理这块地.我亲戚
本村因广乐高速路征地与隔村发生纠纷,有三·四亩,土地使用证是我们村的《82年证》,我们村一直没耕种,隔村离这块地近他们种了一亩多,一种就十几年,征地时他们以此为依据要平分征地款,他们的依据可成立吗?我村该找哪些部门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