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跟我“姐夫”在一起生活6年,现有一子快6岁了,由于我姐不是本地人,身份证一直在老家,所以结婚证拖到至今未办,他们在一起后开始创业,现有房子是我姐夫的名字,并一起经营一家食品店,请问现在想离婚,我姐可以算合法妻子取得相应财产吗?如果可以,那可以拿些什么?
我是一位来自农村的人,对金钱本没有什么多大的追求,但是近段却为我逝去的父亲留下的财产感到十分的烦恼。 是这样的今年初我父亲因为病情突发急救不了而死亡,而他是一位退休的水手,他死后所获得劳保是2万(他的工资存折有好几千不过至今没有人知道他的密码包括我的母亲,我母亲还活着),但这些钱带来的祸害则是我的
我与丈夫有一处房产,购入时80万元,现在升值了,但是我不知道具体能值多少钱。但是还有一部分按揭46万元。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想要这处房子,我要付他多少钱呢?我如果没有那么多钱,他也没有什么钱,我还不想卖掉这处房子我没有其他地方信,但是他想卖房子分钱,我该怎么办?还有我们支付首付的时候,是在我们结婚前,但是
你好,是这样一个情况。现在夫妻双方没有房子,但是男方有一套老人遗留下来的旧楼房,但是房子只有使用权,每月还是会交点钱那种房子。现在房屋马上要拆迁了,结婚证已拿了4,5年。请问以后拆迁方赔偿的那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谢谢 不好意思,忘记了一点,那
房子和一辆车是他婚前买的,装修(包括电器及家中所有的东西)是领证后,是用他给的彩礼钱,也有部分我的钱,婚后还买了一辆车,是贷款,首付是我父母出的,但写的是我的名字。他所有的存款都在公司账户上,包括婚前和婚后的,我基本没有存款,还有一下公司财产,也是婚后买的。这些财产该如何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