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未通知家属就开庭,维持原判,能否在向上告?此判决是否公道?
原区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是这样写的: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某某在某小区街道,使用暴力抢劫路过此地的某某某的手机和现金时,被公安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并且符合《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未遂。 上述事实,被告人某某在法庭审理时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上诉的费用太高。那么,直接申诉好,还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再审好?如果申请再审那么之后还可以申诉?
民事附带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基层法院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原告不服
民事附带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基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已被拘留6个月,今年10月份已经放出看守所。原告不服,决定申诉,原告将材料寄到省高院院长收,高院没有作出答复是否收到申诉状材料,致电询问,工作人员回复原告必须先到中院提出申诉复查,复查结果不服后才能到省高院申诉,此种说法是否合法?原告不能跳过中
法院已经判决并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会因为被告提供新的证据而中断执行吗?
案件已经判决,进入执行阶段,被告又提出新的所谓“证据”,而该证据为一段网上聊天记录,对此,本人存在异议,第一,这段聊天记录为本人妻子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不了解具体情况,私下找被告讨债,欠款金额出现误报,本人要求以欠条为准;第二,据本人咨询相关法律工作者,电子资料作为法律凭证的前提是必须经过相关司法
劳动仲裁判决后15天生效,法院现在强制执行,作为公司不想给钱,可以继续拖着吗?
我不想赔偿,就想一直拖着不理可以吗?拖到最后就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