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和一辆车是他婚前买的,装修(包括电器及家中所有的东西)是领证后,是用他给的彩礼钱,也有部分我的钱,婚后还买了一辆车,是贷款,首付是我父母出的,但写的是我的名字。他所有的存款都在公司账户上,包括婚前和婚后的,我基本没有存款,还有一下公司财产,也是婚后买的。这些财产该如何分配 ?
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和现在要离婚。房子是我个人婚前购买,但是她以前为了预防我们以后离婚,让我签了一张协议,内容大概是:我当时购买住房一共花了12万,我家里拿了8万5,剩余部分为我们共同出钱,为了不影响夫妻感情,我不情愿下签了协议,请问现在要离婚房产怎么分?谢谢
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当时首付女方家出3万,男方家2万5,两个人第一年还了1万5,之后每年都是女方家里还每月月份前。 孩子从小就在女方家里,男方家里从来没管过
我姐跟我“姐夫”在一起生活6年,现有一子快6岁了,由于我姐不是本地人,身份证一直在老家,所以结婚证拖到至今未办,他们在一起后开始创业,现有房子是我姐夫的名字,并一起经营一家食品店,请问现在想离婚,我姐可以算合法妻子取得相应财产吗?如果可以,那可以拿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