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院子里有两间大小相同平房,一间是我哥哥一人所有,另一间是我和我姐姐共有的,这两间房都是继承下来的。 第一个问题:我和姐姐共有的平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所有的比例(我们是没人50%的),现在建委说我们自己签字的协议无效,让我们去公证处公证,我想问一下这是必须的么? 第二个问题:这两间平房继承后,因
我和甲方投资买了房垦一室一厅,建面35平方,房产证写的甲方名字,我们各投资百分之五十,房总共十一万元,付了七万,甲方贷款四万元,房屋装修买家电,日用品,乙方我用去八万,也就是甲方交完贷款实付八万多,我现在实付十一万元。他加果写私人转让协议书给我,房转让协议书有效吗。
我和房东签了两年的合同,还有一年到期,房东说要涨房租,我说不是签了两年的吗,房东说 可以不涨房租 但不会让你转 到时候我直接把门面收回来自己做 ,请问这个怎么办,我最看不惯我们的房东,我宁愿这个转让钱给打官司也不给他直接收回去,我有胜算的可能吗
我买了一栋二手房,但是这个房子已经卖给两家了,但是都没过户,我找人给我过户,他说要我找到那两个人,但是我现在只能找到卖给我房子的人, 卖我房子的人不给我过户,房照什么的都在我手上,请问我该怎么办
宅基地房屋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转让宅基地及房屋一事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区
95年的房改房,房子是写女方的名字,因为是96年离的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种种原因2012年才办理过户手续,是那种没有金额的过户手续,没有挂牌的。(男方所有财产留给女方,离婚协议上有的) 新证还是女方名字,契税证也换了。 现在想转让给第三方,请问是否要加税?
我和她人合伙开店,我55%,对方45%,现在对方提出将其她名下20%的份额用于债务抵压,转让与第三方
如果我不想同意,可以吗?我需要占有多少的股份才可以全权做主?需要合同中约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