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一定是用户主的名字吗,将来这个房子和使用权
我弟弟是个无民事行为的残疾人,乡政府在镇上划拨一块地兴建新农村,我出资在新农村建一座房子,跟乡政府买地皮签合同是我和我父亲,而我家户口本上户主是我这个弟弟,而乡政府给我们办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用的我这个弟弟的名字,请问我该怎么办,将来这个房子和使用权有什么纠纷吗
我们是农村户口,我和我弟弟不是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建房子的地不是我们村的,是由乡政府划拨规划好,我们出了一点钱买的
5年前借了别人的宅基地建了房子,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是他的名字,证件一直在我们手里,村里的房子都没办房产证,现在对方由于其他纠纷,就说这间房子是他的。 请问: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我们双方各有多少胜算?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能证明这间房子是他的吗? 如果对方去挂失土地使用证是否可行?我们是不是要
1999年,我的大姑将他的一所房子赠与了我,当时做了公证、签了赠与合同、办理了房产证,但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在想去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是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先把土地证办到我大姑的名下,然后才能再办理到我的名下,但是我大姑远在广东,实在不太方便。问一下各位高人,是否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啊? 同时再请教一
本人是城市户口想在农村买房子。房产局只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
本人是城市户口想在农村买房子。房产局只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是一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是本人,土地使用证是原房主。 房屋所有权证面积36平米,土地使用证面积是181平米。动迁时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能得到36平米补助么?还有土地使用证持有人也能得到181平米动迁补助么?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父亲和我大爷在2007前继承了我奶奶遗留下的一处老宅院(分家单形式)。但奶奶的那个老宅院,在92年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时登记时,我大爷偷偷把他的名字也写了上去,致使那处老宅院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着我奶奶和我大爷两个人的名字。但我大爷早在1975年时,户口就转为城镇户口了,而且迁出到国有企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原来是我父亲的名字。人已经去世多年, 我要如何办理继承,更改成我的名字。洽询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原来是我父亲的名字。人已经去世多年, 我要如何办理继承,更改成我的名字。洽询的单位应该是哪个单位阿。我是平潭人
我于2004 年在外地买下移民搬迁张某的房子并带有杨黄水地,因当时不懂政策和法律,双方只签订房屋买卖和土地承包协议书,我们没有当地户口请问能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