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哥为内地一普通中学校长.上月底出差到南方.猝死(死亡证明上鉴定结果)于南方某火车站.时间是在剪票进站之前. 对于大哥的死亡, 学校所在地的教育系统批准为因公死亡.大哥确认为干部,且在事业单位工作.所以对于赔偿只有20个月的工资及3500的丧葬费.大哥的工资仅1500. 所以对于整个赔偿的总费用总共33500. 另家里的母亲可每月领大哥工资的30%作为生活补助. 父亲和大嫂由于有退休金和工资,所以没有生活补助. 在此,借问各位高人: 1. 现在确认学校没有给大哥交工伤保.但作为普通中学校长因公死亡可否按工伤保险来对待?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参考. 2. 中学校长是否属于公务员或管理是按照公务员方式管理. 3. 国家有规定事业单位可入工伤保险. 那么中学是否够条件给老师们买工伤保险 4. 大哥猝死是在检票之前.火车站是否有责任给与相应的赔偿?
我朋友的丈夫工作中意外死亡,如果有赔偿的话,他还没出生的孩子能领到赔偿金中抚养到18岁的补偿金吗? 补偿金不是这样3方面吗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
事发地点:交叉路口 事发时间:凌晨4点左右 甲方三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当场死亡——检查酒精浓度属于醉酒驾车,死者身前喝酒历史较长且长期引用高度白酒(个人有上有老下有小还有妻子要抚养) 乙方开大头拖车属于交叉路口被对方侧面冲撞(交通公司) 请问:甲方、乙方应当承受多少的交通事故责任?乙方应当赔偿多少
您好,我们公司是从事旅游开发的,有一位新入职司机,还在试用期,上班期间驾车去景区送东西,途中发生意外,为躲避对面的牦牛而翻车,现在已经死亡。我想问下善后赔偿问题。
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岁半的儿童死亡,小孩为农村户口。对于这起事故肇事司机应负全责,请问小孩家属应向肇事司机要求多少死亡赔偿金、丧费葬及精神损失费?现在小孩的父母已没能力再生育了
我一姪女,在6月1日不慎跌入堰道中被水冲走,最后尸体是在离家30多公里的电站水库找到的,找到时离小孩失踪已有10日,当时尸体已经泡胀了。警察去了后没有解剖,法医只是看了下,开了个死亡证明。这条堰离小孩家只有不到30米,且道路必须经过堰边,堰是有很长历史的堰,但一直没有安全设施。最近才修成三面光的。而河离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