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个借条如下: 今向债权人借到现金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借期壹个月到2008年07月30日还清,到期不还清的,逾期部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签字: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担保人签字: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时间:2008年06月30日 2010年7月7日债权人起诉了债务人,并要求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请问一下各位好心律师,在这张借条里,保证期间是属于约定不明还是没有约定呢?如果方便的话,可否帮忙分析一下,万分感谢 另有意请一位绍兴县的律师来接一下这个案子,有可以接案子的律师说一下,我联系您.谢谢
在一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没有还款,担保人也没有履行担保义务,贷款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书,但借款人仍然没有还款。当自借款期限届满四年后,贷款人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此时按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的时间,没有超出诉讼时效,请问,担保人是继续承担担保责任,还是因贷款
我有几个朋友于2005年5月31日借款25万元给另外一个人,约定月利率为2%,借条上没有约定借款期限。2007年8-9间,借款人在借条上签有“从2007年9月份开始,借款人每月暂付利息2500元”,但一直没有支付。现我的几个朋友想起诉他,但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利息部分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而另一种说法是利息是随本金而产生,
问 题: 我孩子因被诱骗而遭胁迫与二十一岁男发生性关系,时间是6月6号下午至6月9号上午溺水被救发生数次性行为。因被威胁在派出所录口供时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现经开导说出实情。请问:如何翻供,诉讼时效期限是多少?
律师你好!我想问关于买卖合同起诉时限的问题,我于2008年3月2日汇款6万元给对方购买物品,款汇出后对方给我发了一次货价值五千元,当我2009年6月再次请对方发货时对方说要换包装,让我等一段时间。到2009年10月得知对方公司出问题了,经多次催促未果。我于今年6月想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不受理,理由是已过诉讼时限(2
2006年我与对方做化肥、农药生意,合同约定:对方保证供货质量,提供营业执照,我向其进货,违约金5万元。我欠其货款3万元,时间在2006年12月之前,2008年3月8日要求我还款,被我拒绝,至今没再提过。因为对方的货质量不合格,被工商局查办,导致我的店被查封,至今还有3.5万货款未收回。因为我们这里都是做赊帐生意。但我
H(房地产开发公司) Y(建筑工程公司) H房地产开发公司与Y建筑工程公司于1996年6月3日签订T商住楼《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H公司将T商住楼发包给Y公司施工,Y依约完成该楼土建工程,H也支付了工程款。进入装修阶段,Y垫资施工,并完成80%的装修工程量,Y公司因建设资金严重紧缺,不能依时支付装修款,自1996
H(房地产开发公司) Y(建筑工程公司) H房地产开发公司与Y建筑工程公司于1996年6月3日签订T商住楼《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H公司将T商住楼发包给Y公司施工,Y依约完成该楼土建工程,H也支付了工程款。进入装修阶段,Y垫资施工,并完成80%的装修工程量,Y公司因建设资金严重紧缺,不能依时支付装修款,自1996
H房地产开发公司与Y建筑工程公司于2006年6月3日签订T商住楼《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H公司将T商住楼发包给Y公司施工,Y依约完成该楼土建工程,H也支付了工程款。进入装修阶段,Y垫资施工,并完成80%的装修工程量,Y公司因建设资金严重紧缺,不能依时支付装修款,自2006年12月起,工程被迫停工。双方办理工程交工后,H公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