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是二婚的他在2004年修319国道的时后被征收过,但那时只拆了他的部分房屋,还有生产用地上的房屋都没拆,当时也没有给予安置,我和他于2007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女,由于无感情基础于2010年和他离婚。女归我抚养生产地上的房屋归我,但房屋无产权证,属于历史性的违章建筑,现在又要面临拆迁了,我
律师你好?我家房子政府要征收改造,我是88年买的门面房两层,上下两间,现在政府只给一层算门面,2层按住宅,这样合理吗?在一个就是我在2楼上又加一层,是在92年建的,政府说是违章,什么都不补偿,我认为这不合理。请律师老师给指导一下。
我是青岛市南的,房主原本是我祖父,我的户口于1983年左右从外地迁到祖父名下,并跟随祖父母生活,一直到1997年因上学而迁走(但仍在本市),2000年毕业后又迁回。在我户口不在祖父家中的几年,叔叔瞒着我的父亲及其他叔叔、姑姑,让我的祖父将房产过户至他的名下,然后叔叔又过户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堂弟,并且另外立了
我家的房子是上海闸北租赁房。现在产权还没有买下来。户口本上只有我、奶奶和爸爸,户主是奶奶。现在我不住在自己家里,借住在亲戚家里。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家拆迁了,我是否有拆迁补偿。如果没有的话,我把房子产权买下来,产权证上只写我一人名字,那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
我家在85家随煤矿农转非来矿山,成为非农业户口,但在原籍建有房子,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已经破旧。现准备翻盖房子,可村里说现在我们村现在规范成城区了,要进行城区拆迁改造,不让翻盖房子。 我的 问题是: 1、如果拆迁改造的话,我原来的旧房子怎么办?能否给予补贴或按比例转换房子? 2、如果补偿,会按什么比例给予
现居住在我母亲为承租人的下的一套公产两居室内,且该房屋内有两个户口,户主分别是我和我的母亲。如果该房屋拆迁时,给了两套房屋,是不是可以分别登记在我们母子名下?还是按照承租人都登记在我母亲名下?如果可以登记在我的名下,离婚时,该房屋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啊?
我想了解拆迁赔偿是以什么为标准,是看户口本呢还是看桩基证,还是两个都必须有呢,主要因为我是女孩已经嫁出去了,但在娘家里买了庄子,不知道以后是否会有补偿
正在营业中的饭店,房子是租赁的毛坯房,花费不少钱装修改建的,签订了3年合同,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想咨询的是房主是不是应该赔偿我们拆迁补偿金呢?非常希望能得到各位老师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