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定:寻衅滋事,轻伤害,已拘留18天,还没交检擦院,双方如和解,能否改民事纠纷,公安局是否能不留
法制办定:寻衅滋事,轻伤害,已拘留18天,还没交检擦院,双方如和解,能否改民事纠纷,公安局是否能不留案底放人,
李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如下问题:我是做木地板生意的, 今年5月,一客户安装木地板后,以有小问题为由,欠我的货款800元,后上门已为他解决但货款迟迟不付,追讨数次无果,最后一次追讨对方一家人竟出手打人,把我和我的员工都打伤了,我去医院照CT后,确诊为左腰3根横突骨折,想咨询一下这种伤害是否算已构成轻伤,如果要
王大妈正在扫地,叫一旁的小云挪开,小云挪开后,一旁的小李煽风点火,王大妈与此发生纠纷,小李打了王大妈两巴掌,随后,王大爷见老伴挨打,马上过来打了小李两巴掌。公安人员到了立刻逮捕了王大爷,做出王大爷因为打人所以需刑事拘留10天。王大爷是镇上的人,刑事拘留却在县上,且公安给出的刑事拘留理由牵强,王大爷说因
我单位的职工因为与一帮农民工发生纠纷而被定为寻衅滋事,现在刑拘阶段对方也不追究任何刑事、民事责任,这
我们工地来了20多个回民,一天活也没有干,结果双方发生了打架,对方6个人轻伤。现在已经通过当地派出所与建委协调完毕,给对方进行了赔偿。对方人都已经回去了,我们有一个职工还在看守所刑拘呢!这种情况能不能取保候审,谢谢了!!!!
11月19日半夜我弟弟与友人外出宵夜,在回来的路上与其他人员发生磨擦(双方都有喝酒),继而大打出手,后因其朋友开车撞对方,但由于我弟弟当时不在车上,他们撞对方后就逃离现场,赖下我弟弟被当场抓住。因不认识到什么权贵亲戚,20日20:00我亲戚被下了刑事拘留书,口头通知拘留三日(白云区看守所),但今日又打电话去派
11月19日半夜我弟弟与友人外出宵夜,在回来的路上与其他人员发生磨擦(双方均喝了酒),继而大打出手,后因其朋友开车撞对方,但由于我弟弟当时不在车上,他们撞对方后就逃离现场,赖下我弟弟被当场抓住。因不认识到什么权贵亲戚,20日20:00我亲戚被下了“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书,口头通知拘留三日(白云区看守所),但昨
就是我朋友去托运部代收货款时由对方发生口角,被对方打了,然后我朋友叫了几个朋友给对方打了,一个轻伤,四个轻微伤,后来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给我朋友拘留了
我是出夜市的,遭到七八个人无故殴打还把我夜市上的东西毁了,派出所判了他们寻衅滋事拘留了,但是不赔我夜市上的损失,派出所说他们没钱,我该怎没办
公安机关在没有鉴定书的情况下就把人以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而且还带到了公审大会,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公安机关在没有鉴定书的情况下就把人以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而且还带到了公审大会,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13号刑拘留鉴定书是19号的。
故意伤害至轻伤走法律程序,公安机关是否必须对施暴方采取拘留措施?
故意伤害至人轻伤,我方不同调解请求走法律程序,公安机关是否要对施暴方实行强制拘留措施?谢谢!
刑事案,以拘留18天,还没交检擦院,双方如和解,公安局是否能不留案底放人 能否改为民事纠纷,法制办定:寻衅滋事,轻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