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2008年5月销售给客户一台欧2排放的车辆,我们多次电话催促客户来领取发票上户,但客户一直未来,在2009年国家就下发文件规定欧2排放的车辆不能再上户,到2010年3月客户来要求我们开发票上户,但厂家已经撤消了该类车型的公告,我们不能开具发票为其上户,请问这样的责任应该由那方承担。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三个月前我无意中发现了自己丢失多年的货车、(在外地发现的)车已经被当地交警扣下来了、可是车上的所有号码都被磨掉了、很难证明是我的车、我也把当被偷的车的资料和报警记录交给了当地交警、可三个多月过去了一点消息也没有、依然说在查当中、交警承认那是辆被盗车、开车的也承认自己开的是套牌车可是
原告受被告雇佣上货装香蕉,事发当日被告向原告借了一瓶汽油,后用饮料瓶装回汽油还给原告,当晚被告要求原告加班,原告因身体过于疲倦不想加班,在被告的再三要求下,原告同意加班,后来被告请来装货的货车压到其还给原告的汽油,汽油飞溅到原告身上,导致原告下半身被火烧伤,被告以汽油是原告的,且是原告放置在事发地为
住宿酒店车辆被盗财物丢失,报案后丢失财物无法证明,现与酒店扯皮,现予咨询是否可有法律依据解决问起。
住宿酒店车辆被盗财物丢失,报案后丢失财物无法证明,现与酒店扯皮,现予咨询是否可有法律依据解决问起。 失窃后报案,公安已立案并调查。由于保安夜间工作失误,没能察觉小偷作案,造成损失。酒店监控也有录像小偷作案的时间,地点,过程等细节。公安已采集录用立案。但是,小偷一时不能抓捕破案。我觉得酒店有过失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