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2019 15 字 第 316108号 借款方(以下称甲方) 借款人: 性别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预留电话: 放款方(以下称乙方) 放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工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8016907424 *本合同所称借款方(甲方)是指:中国公民信用贷款的自然人 *本合同所称放款方(乙方)是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币种)金额¥: 元整。大写 萬 仟圆整(大写字符: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息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息为月利息0. 6%,每月支付。本合同项下利息不变。本利息自发放之日算起,第二个月开始还利息。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每月工资收入多少)2还款方式:银行代扣 第六条:延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应于还款到期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延期贷款的利息不变。 第七条:保证条款 贷款期间甲方必须①按时支付利息②到期准时还本金③履行并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如违约其上一点,借款方将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但银行有信用不良记录违约方则无法乘坐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也无法办理银行所有贷款,按揭,信用卡,银联卡等业务,家属或子女将无法上大学,国家公务员也无法参加考试资格,后果自负)。经贷款方审查,证实甲方有具备偿还贷款能力如流水偏低需配合贷款方银行完成流水,将款发放至甲方银行账号。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都必须遵守并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如哪方违约合同条款,另外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必须支付贷款额度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违约方不得有异议 。 2.甲方必须保证把所贷的款项用于合同注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把借款的金额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途径上,甲方如把所贷的款项用于非法经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如甲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乙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甲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合同约定 按国家规定,贷款方承担借款方的担保贷款风险,视情况需验证借款方个人最低还款能力。借款方需在本人账户存款一般为贷款金额20%-50%的资金,银行验证完成后半个小时将款项下放到借款方合同填写的账户。如果借款方签完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并遵守的话,我行将视为严重蓄意骗贷处理,直接向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受法律严惩。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放款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代表人签字: 借款方: (签名并拇指按手印) 法律顾问:张锦州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您好!这个合同我已经签完了并且拍照发给了对方,对方以需要我账户借款方需在本人账户存款一般为贷款金额20%-50%的资金,银行验证完成后半个小时将款项下放到借款方合同填写的账户。如果借款方签完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并遵守的话,我行将视为严重蓄意骗贷处理,直接向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受法律严惩。我该怎么办啊?这个合同合法吗?
房子不是对方的,她属于二房东,那我和她个人之见签订的租房合同合法么?如果起诉的话
房子不是对方的,她属于二房东,那我和她个人之见签订的租房合同合法么?如果起诉的话,属于正式合同么?
对方用公司假公章与我签订合同,属于诈骗吗?合同还生效吗 我是出租塔吊的 工地拿公司假章和我签合同 现在欠我20万 当地法院把这楼盘封了 现在就说没钱给 ,这样的合同好事吗?
这个属不属于诈骗 恭喜您的合同已经提交银联管理中心绑定好了,
这个属不属于诈骗 恭喜您的合同已经提交银联管理中心绑定好了,您目前在我公司办理的是零抵押无担保贷款业务,请您进行保投保开户,预防客户在未还款期间出现任何意外,如有意外我们才能得到保险公司一定的理赔,合同最后一条有规定的,看您是自己到保险公司去办理,或者托我们公司代办即可
你好,请问我这个情况对方是否构成了合同诈骗,2016年9月1
你好,请问我这个情况对方是否构成了合同诈骗,2016年9月11日我和宋红生签订了上海二次自来水改造工程,当时他给我签了五十万只水表改造,收取我保证金35万。开工日期是9月15日,但到现在没开工。最后我了解到,他上家给他签的两万只水表,交了一万块钱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