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弟三个,本人城镇户口,哥哥均是农村户口。分家时哥哥们均另开地基建房,我和母亲住在老房子里,后来我在县城购房居住。现在母亲仍然住在老房子里,我想在老家老宅基地建房陪老母亲居住,可母亲的户口在大哥的户口本上,老家又处于城镇建设20年规划区。请问:我有资格建房吗?或者以母亲的名义,行吗?有没有好办法解决。
我在老家以前分的老宅基地建房向村里写过申请,村书记说交2000元就可以建房了(我们村这一批有很多家都这样一起建的)现在建到一半他们说不准建了理由:他们说有人举报我哥超生,房子是我哥建的,来给推倒了(我哥已经和我们分家十来年了,这和我建房有关系吗?况且也没有超生,他们说有人举报,但没有拿出证据)现在说我就
我的户口在杭州桐庐,属于城镇居民户口。妻子是桐庐农村户口。2004年1月结婚,2004年下半年我们夫妻俩和岳父岳母合建了一幢房子,办理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上写的是我妻子的名字。请问:我作为城镇户口,能合法拥有我们夫妻共同出资的这部分房产吗?和岳父岳母的房屋分割协议该怎么写?
我们在农村自己的老宅基地盖了建筑面积有100平方米的新房子,那时也没什么手续,也没人管,现在农村改造建设要拆迁,都不给批了.更不用说补手续了.如果拆迁我能得到怎么样的赔偿呢?
我是许昌县区的我们村的村民在自己的老宅基地上建了新房子,如果拆迁,是按建筑面积的大小赔偿或是按宅基地赔偿呢?因为有的建筑面积多,有的面积建的少.
我是通过考大学到城里工作的农村孩子,父母年年龄已大,姐姐们已出嫁,我是父母唯一的男孩,但我离家很远。五年前,姐姐将户口迁回家里,但并没和父母住在一起,也没尽到照顾父母的责任。因父母年迈,无能力修房,家里的房屋已十分破旧,已不适合继续居住,随时可能倒塌。出于这种原因,我想请姐姐回家建房,并能给父母一些
甲有三子女,在农村自建三层楼,房屋土地属集体宅基地,现将三层楼房屋分别赠与给自己已取得城镇户口的三个子女,请问:这种赠与协议是否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