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校学生在中午放学后,趁值班领导在食堂维护秩序的机会,在学生宿舍打架,用铁管、西瓜刀等凶器致其中一个学生受伤,后学校立即送到医院救治,治疗好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受伤害方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请问学校是否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我校三年级学生姜某(走读生),在2010年10月10日中午休息时间(12:43)到离校近1公里的地方去爬树,从树上摔下来,经医治,结果造成左眼失明,学校负有赔偿责任吗?
我弟弟今年16岁,在学校军训期间,和同学在玩耍摔跤,造成左锁骨骨折,需要住院手术治疗,请问这种情况下,他的同学和学校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赔偿?
9月17号下午,课间两个男同学追逐打闹,前面的同学把一个走路的女孩子撞倒,磕掉前面一颗门牙。后来老师通知我到学校,带孩子到医院检查,女儿的牙齿是不可能再长,必须等到18岁之后再补。请问这起事故我该怎么要求他们赔偿?
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校参加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时韧带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赔偿医疗费用?该生并没有买医疗保险,学校是否存在管理失职?是否应该给予该生医药费的报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