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顶帐房(38万),是与开发商签的认购协议,并且交给了开发商一部分钱是(17万),现开发商跑了,我该怎么办?
我和亲戚合伙盖了一栋三层半的楼房,是否要写一份协议来约束双方,我占二层半,她占一层,房产证是在我的名下,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我于2008年在蒙凯房地产公司购买车库一间,一次性付款。后因该房地产公司资质不够,一直未开工,也没盖房,2010年,该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卖给时达房地产公司,给我的答复是现在房管局不批地上车库,按房价和一定的利息退款。问题是现在对于08年的房价涨了3倍多,我如何能要求按现在的房价退款?要走那些法律程序?请教各位法
居间协议:此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公司佣金由乙方承担. 正式合同:乙方确认:本合同所列之房价款不包含乙方应付契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配图费,贷款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居间服务费等费用. 这两个说法究竟哪个为准.如果正式合同为准那么乙方就不应承担营业税和所得税.如果居间协议为准那么乙方就应承
07年7月我们职工与单位签定了集体购房协议,并交了款,然后由单位集中交开发商,2008年4月我们又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办理了贷款安揭,后因增加楼层验收不了(开发商说是我们单位让加层的)而无法交付使用,价格也大大超过了合同价(开发商说我们单位参与了进料,一是用料好,二是料价是我们单位领导定的),请问我们如何维权,难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