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4年将房产、土地、山林以5000元钱口头转让给别人,现在我想把这些东西拿回来,我跟他家商量在5000元基础上再加5000元(也就是以10000元钱)要求他家把以上所有财产归还于我,他家不愿意,我家没办法想从法律方面要回我家的所有财产,但是不知道打官司有多少胜算?需要给他家多少钱?打官司需要多少钱(包括聘请律
我家的房产还有大约12亩的土地和5亩的山林在2004年的时候以5000元钱口头转让给了同村其他村民小组的村民,所有财产都没有过户,现在我家想把所有财产要回来,我家多次和他家商量,把5000元钱还给他家,同时原意多加5000元钱,要求他家把所有财产还给我家,但是他家不得,要我家拿6万元钱给他家,不然不还给,无奈之下,我想
经双方协商,转让别人的房产,土地和山林,签有协议,现在别人想要收回去,请问可以吗
2005年,经甲乙双方协商,我以5000元转让甲方的老瓦房,土地和山林,双方都签字画押了(房产土地和山林的东南西北位置都写得很清楚)房产证,土地和山林使用证也都交给我们了,双方还签有附带证明,证明称:买房及所含土地,山林证所载一切法律法规事项责任由乙方承担。就是当时没有经过村委会,也没有拿去公正。现在甲方想
经双方协商,转让别人的房产,土地和山林,签有协议,现在别人想要收回去,请问可以吗
2005年,甲方因年老投奔远方的儿子,但甲方户口没有转走,只想转让老家的房产,土地和山林,后经甲乙双方协商,我以5000元转让甲方的老瓦房,土地和山林,双方都签字画押了,房产及所载一切都归乙方所有,(房产土地和山林的东南西北位置都写得很清楚)甲方的房产证,土地和山林使用证也都交给我们了,双方还签有附带证明,
合同中规定该土地房产使用用途为烟花仓储销售公司,但该项目县政府不批准,对方拿不到项目立项通知书,国土局表明没有工业项目无法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后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我公司为他办理房产土地过户手续,现法院认为这是简单的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出售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判我公司在10日内协助对方办理房产土地过户手续,
我们因与人有债权债务纠分,债务人同意用某房产抵部分债务。目前该房产因为老板跑路,没有相关手续证明。只有一个底账,证明此房产是该债务人所有。债务人目前已同意将该房产转让给我们,签了合同。 如果债务人未经我们的同意,偷偷将该房产卖掉,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 是民事还是刑事? 一个房产多次买卖或转让,是民事
合同上写明不能把房产转让他人使用,但是但是房东口头同意如果确实想转,可以协商,现在房东坚决不同意转让,那我是不是可以转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