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上家转租一间门面房,租下来装修之后才知道那是房东家的过道,楼上还有两家出租房,都从我门面走,现在我不希望他们从我门面走该怎么办?
我们家在现在的门面做了很多年了,这个门面是属于烟草公司的,以前每年都签了合同的,今年没签,现在他们突然下通知说要我们十天之内搬走,他们这么做有道理么,急!
大家好,我租有一间门面,已经租了八年了。每次签合同房东都涨很多房租(相对我左右附近的门面租金)。 目前又到了该续签合同的时候了。这一次涨得更多,我接受不了,决定把门面转让出去,我目前生效的合同中写得很清楚的,我有权利在合同期内转让门面,并且转让费归我所以;合同上还写明了我转让门面给新租户,房东对于新
我于今年5月1日租得一门面做生意,当时房东并未提出过要出售门面。等我都装修好,开始营业了,房东现在已把门面出售,现在新房东要我搬走。当时签署的合同期限是1年(2011年5月1日--2012年5月1日)。主要事项:1、租期一满,若乙方(承租人)需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按当时市场价格)甲方(出租方)须优先满足乙方。2、
我与一大型卖场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2011年8月31日起应开始支付新一年度即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租金! 在合同中有以下条款,我觉得存在有问题!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备注 2011年8月31日 18975.0元 全年租金免4个月再打8.4折
我和门面房房东协商好租赁他的门面一间,房租每月3500元,租赁期三年。付了7000元租房押金,房东便将钥匙交给我,并且说好改完水电后正式签订租赁合同。我装修门面进过设备后房东突然反悔,说门面的门头不能给我使用,并且租期只能签一年,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我们统租了长沙一个安置房小区的第一层门面,打算用来做市场。跟安置房分配的房东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及租赁合同,如今,极少个别的房东打算收回门面自己做,请问我们从法律角度上有怎样的处理方式。
使用面积8.3平方的二层阁,最多能迁入多少户口?以前不是有4平方的规定吗?现在还有吗? 我说了具体点吧!我们家跟楼上的,共同增配了一个阁楼,一人一半,前面归我们,后面归他们!他们单独做了张房卡(我们去物业不给做,问:人家怎么可以,他回答不清楚),并且把所有人口都弄到这8.3平方的阁楼里面,13个户口(全部认定
我有一间商铺,2009年出租给他人,但只在2009年到2011年签订了租赁合同,之后一直没有签订合同,我现在想收回商铺自己使用,我可以随时与承租者解除合同关系吗?需要提前多少时间通知他搬离商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