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经过:5月1日,我妈妈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突然一个学生骑电动车从身后撞倒我母亲。当时,头部及腿部均有擦伤。然后立即赶往医院,拍片子。当时,由于拍片子不能有效发现问题,未发现伤情的严重。医院要求住院,母亲同意了。但,肇事方要求私下赔点钱,意思是没必要吧钱用在医院。由于,父母都五十多岁的人了,没有太在意,法律意识淡薄,过了一两天就与肇事方在当地交警队签了一份协议书。此后,我母亲积极配合治疗,在家休息。但,过了十天左右。约在5月10号左右,母亲左腿越发严重,就到市中心医院拍了核磁共振,结果发现膝盖骨有骨折,并且,说有一个半月形骨错位。整条腿无力。随后,又与肇事方协商,加赔付2000治疗金。请问:1 在未发现伤情严重的情况在,签订的协议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2 是否可以继续向肇事方索要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 3 现在母亲的病治疗了50天左右,未见好转,如果引起后半生腿部残疾的话,我们应当怎么办?4 一个律师说的:‘时隔好几天才发现严重的要证明事后发现的伤情和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怎样证明,拍的CT?核磁共振?医院证明?谢谢回帖!
本人骑着电动车过马路(丁字路口,摩托车是由南往北载人黑摩的)当时看了下马路的路况没有车子(我是由东向西)要去马路对面,然后去南面回家,由于当时天很暗,没看到摩托车,当我行驶到4/1时,听到摩托车按喇叭,按的很急,我当时就按刹车,停在路上,我不知道向前还是后退,我怕司机从我后方过还是前方过,我就想我静止
前天我骑电动车(甲方)与自行车(乙方)再小区大门相撞,(甲方)电动车走到前面,(乙方)直行车撞到(甲方)电动车车尾,(乙方)骑直行车人摔倒在地同时随口大骂,由于一时怄气(甲方)就骑车到住房楼下,骑直行车人(乙方)随后追至住房楼下,在两人互相协调下,由乙方先提出甲方付点医药费乙方自己去医院检查,后甲方
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下午5点30分左右,我爸(不懂交通规则)骑电动自行车,想走捷径逆向行驶在了机动车道,对面驶来一辆小车打着转弯灯,我爸就以为那车要转晚,于是就横穿马路想驶入非机动车道去,谁料那车不转弯直接撞上了我爸,当时机动车驾驶员报了警找来了交通警察,警察看上去十分凶恶,我都有点怕他,口气十分强硬,
您好!我父亲今年70岁在路边被电动车撞大腿骨折,对方要求私了叫我们不用报警,我们该如何是好?如果要私了需要跟对方签协议赔偿事宜吗?还有就是需要对方赔偿哪些事项,大概需要多少钱?
3月28日我骑电动车出菜市场,入十字路口的时候,(当时两边都是买菜的,我是逆向行驶)我给对面电动车让路(已经停住等他过去),对面电动车把我连人带车都撞到,他骑的很快,他胳膊擦伤,对方来家属以后要走人不管,后来我报警以后,交警来处理,对方不肯接受私了。也不肯出一分钱(好像我挪他)后来交警把我俩的车都拉走
我骑电动车,在离公路边约有三分之一的路上行驶,有一小孩大约六岁正好冲出,由于刹车不急右手的握手柄将小孩撞倒,鼻子出血了,我想请问一下我要负多少责任?小孩要负多少责任。 我是在公路上行驶,离路边约还有两米。
前几天 我骑着电动车载人一男 追尾前面一辆也是电动车载人一男一女 追尾了被对面男的打了一拳在太阳穴附近 男的没什么事 女的倒在旁边的田里 头部有流血 我慌了 然后逃跑 昨天交警找到村内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