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法定假日,春节还提前放假5天,结果这5天还扣除工资,请问是否合法?能否申权呢?
昨天12月24日,公司管理人员突然传达老板的决定,决定从2012年12月25日开始放假到2013年春节后,至于春节后多久上班则到时具体通知员工。但是现在放假,老板没有打招呼就回自己老家了,12月份工资也没有结算(公司是每月底结算,次月15号发工资)。 有两个问题,希望能得到律师的解答。 第一、现在放假了老板不在,12月的
今年春节是9号,我们正常发工资时间是每月15号,那天还是在放假,请问1月份的工资应该提前发吗?还是年后上班发?还是15号到到每个员工卡上?
由于公司的行业背景.订单发货及员工返乡避免高峰无法购票等原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财务部1月25日放假,2月19日上班,这段期间按照劳动法我们有工资吗?
公司通知放2月份整个月的春节假,是不是按法定节假日的几天发放工资,多放的20多天怎么发放工资,例如我工资是1000元,那这个月,按法律,我该得到1000元全薪,还是几百元,怎么算的? 小公司
我们公司2013年春节假期是从2/6-2/17号,2/18号上班,期间,公司只有保安在值班,请问一下他们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我们公司2013年春节放假从元月28日至2月18日,请问放假工资怎么算?如果值班工资又怎么算? 比如我工资每月2500元,又该如何发?是发2500元,还是按当地劳动局规定的最低工资1310元?
请问;我们公司春节期间从2013年二月三日放假至20013年二月十五日,共放假13天,公司只算三天工资,这样符合劳动合同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