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津南区每个镇都在进行土地整合,请问,村里的公共设施是否应该平均分给每个家庭?
我们村里有些新生小孩和嫁进来的新媳妇因为农村土地30年不变政策而没有分到土地,时任的村民小组长以生不添死不减的原则让大家一直相安无事。但是这两年因为城乡一体化对农村土地的征用赔付情况出现,那些没有分到土地的邻居就开始为保护她们未来的利益而不停的奔走相告,四处滋事。 2009年,我父亲去世后,她们便盯上了我
我家所在小区原来是某单位分给员工的福利房,我家是从此单位员工处转让后购得此房产,有房产证。小区共20户,10户为此单位老员工,其余10户为转让后购得房产。小区楼下有公共停车房,是单位给员工停自行车或者摆放杂物用的。现在老员工的10户人家在没有通知我们其余10户人家的情况下,擅自改建了停车房,并安装了防盗门,且
我们村最近想把村里的机动地分给有新增人口的家庭 想问下 机动地中非耕地可以分吗
我们村最近想把村里的机动地分给有新增人口的家庭 想问下 机动地中非耕地可以分吗
我们还没有领结婚证,按照当地习俗有这样的说法,如果分手由男方提出,女方将不再退还彩礼,但如果不提的话,这事儿就这么搁这儿了,就目前的情况说,结婚是不可能了,家人为了操办婚事向亲戚借的有钱还没还上,几万块钱对于我家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请问女方是否应该归还彩礼及一系列费用?我家应该用什么方法要求女方归还
我购买了西房头小高层一层居住房一套,购买时没人告知西房头有一高约3米左右、长约10几米的安全出口,问题是超出北卧室有七八米长,北卧窗户与此建筑不足2米的距离,我感觉影响到我的采光和通风,但开发商说不影响,在此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我们是**县**村村民。五六十年代,县**村(不是我们村)划拨约100亩荒坡给县中学作为学农基地。80年代初,县中学又将该地承包给我们,承包期原定30年。90年代末,为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经我们村委会与县中学协商,县中学同意我们继续承包该地种植经济作物,承包期90年,租金8万元(当时一次性付清),另外交给县中
由于我们单位所租用的办公楼原先无物业公司,最近准备成立物业公司,物业费用2月/平方米,我们单位的消费系统原先没连入大楼的消控中心,自己独立一台消防主机,现在物业公司认为我们单位租用的区域的消防设施不属于公共设施,所以不承担我们单位消防设施的管理。请问,所租用的区域的消防设施是否属于物业公共设施,我们的
请问 村干部准备把村里的一部分地租给中石油开采,租金1000/亩/年,租期2年,我们家不同意,因为这一旦开发就不可能复原耕地的功能。我想咨询这种出租是不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47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令呢? 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