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大姨1990年初与我村另一人离婚后嫁到另一镇上,当时房子归她所有,我家于1990年底花2100元向我大姨购买了一处农村房屋,但当时我妈不懂法律,以为亲姊妹也没让对方立收条,房子也没过户, 我大姨只是把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给了我家,但名字还是我大姨的 (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目前都在我家里) 我家已与1991年初搬进去,居住至今,期间对房屋进行翻新达80%。 但去年她反悔了,说当时房子是租给我家的,当时给她的2100元只是房租。 关于我大姨把房子已买给我家的事,我姥姥,姥爷,姨,舅都可以为我家作证。
我于2011年9月26日从附近单位一人手中转让了他们单位的一套楼房,当时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我一次性支付了对方2.8万元转让费。由于人熟,他当时说自己的房号、单元、面积等都不知道,我信以为真,相信了他。于2011年9月28日向开发商交了一批付款10万元。2012年11月7日,该房子通知交第二批款,他才告知了我他的户型、房号。
甲在乙口头同意下,居住乙的房屋18年,并无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18年后,由于房屋动迁,乙要求甲归还房屋,甲还有什么办法能为自己争取些权利?(甲及其妻子为乙打工10余年,乙一分钱没有支付给甲及其妻子,当时口头承诺将70平的房子给予甲)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租房水管爆裂漏水,导致衣物及其他物品损坏。 请问一下,责任应该有谁来负责? 如果是房东的责任,但是和他协商不成功,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找租房中介?
2011年我的一个亲戚(原恩施利川文斗人)在荆州岑河农兴村买了一幢民房和相关土地,并签有相关合同(合同里有见证人,但无盖章),签合同时村里面的负责人也在场,户口随后经当地村委会同意后办理迁入荆州农兴定居,由于资金问题当时没有去过户,只是把原房主的相关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拿了过来,约定2012的土地由我亲戚耕种,粮食补贴由
我父亲80年代之前和我叔叔在农村住前后院(都是农村户口),后大队分给我父亲及子女包括我的宅基地后,我父亲和我叔叔商量同意从前院搬走,我父亲和叔叔一同拆掉了老房,由叔叔扩建了院墙,盖了几间房。90年代初期农村宅基地确权,前院土地归入我叔叔的名下,我父亲后来去世,以后我叔叔在前院又盖了几间房。前5年,我才知
此农村宅基地是在婚后借钱所购得,现已建成入住,且建造房屋的钱主要是母亲借的。归还的钱是家中成员的农村分红。现在就房屋所有权有所疑问。当时购买时只有当地居委会的土地证明一张,且上面只有父亲一人名字,那么现在房子归谁所有?能否在土地证明上再加一人名字?
在老家有个人想把老房子重建,他是单独一个,找了个女的,但没有结婚,女的有小孩,想把房子给小孩以后用,男的向女的借钱建房子,但女的要求房子给孩子才借他,问怎么才能在法律上有效确定房子归属小孩呢? 不是一个村的该怎么办呢
律师们: 你们好!此土地纠纷困扰了我家人很久,具体情况如下: 我老家农村土地分配是在2000年,时间为30年,在2004年我家一块土地被私人买走做墓地,金额为2万元,因当时土地没有明确不分,所以其钱是有村里收,后因在2005年左右老家农村土地大量被外地人买走开发,买卖的金钱都被土地所有人拿走,从而大家都开始默认
本人家住农村,房屋前有一小块土地(靠河边),一直以来都是我家在用于农作物收种,现邻居强行霸占一小块地方,农村里的土地通常是谁家的前屋归谁家使用,这是农村里约定俗成的说法,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文约束,就这块土地差点都要弄出人命了,不肯他强占,天天上门闹事,烦请律师给答疑解惑,万丰感谢! 村委会不得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