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政府征收要拆房子,三层半高,有农村集体使用证。一楼是门面,我想问一下我一楼可做商铺的标准来赔偿吗??????
我的房子是农村集体使用证的,不是国有的,请问机会有多
大啊???????
你好,我是广东梅州兴宁的一个体户,我承租经营中的一商铺被征收,政府给出的条件是,一次性50元/平方米的赔偿。 请问,这合理吗?(我的装修费,经营损失费等要怎么赔偿)
今年政府要把街道接上二级路,街道是接着以前的宽度修出去的,占用我朋友家的田也就三分之一的样子,可是政府要连街道两边的14米的田都要强行征收,作为一个农民祖祖辈辈盼的就是能在街道边修栋房子,修不修得起先不说,可是农民修房子的地基得留着吧,政府硬是不给,政府收回去之后也是高价在卖给要在街边修房子的人,还有
家里最近买了一块政府征收返还的地皮,村里已经同意转让给我们,一百多户人还有几户人没有签名同意卖。最后村长还是跟我们签合同卖了给我们,现在那几户没同意签名的人就倒回那块地皮上面去种树,还要在地皮的中央位置,摆明是跟我们作对,请问现在有什么解决办法?
主要原因是-政府官员下了通告-要征用我们村400亩地-2011年以后测量好了-有百分之60的群众都无奈的签字了-可拖到了2013年为止-款项的钱还没有打进账--先如今他们按2年前的价钱给予的-并非是按国家规定的费用征收--一亩田甘蔗地才给予2.8万多一亩--试问,一亩甘蔗地一年产值是多少?我们都计算了-只要5年就可以翻回那本钱了--
政府强制征收300亩集体用地,97户人,每户赔偿600元,请问一下,可以这样理赔吗???有没有相关赔偿标准???谢谢!望答复!
我是江苏宿迁市的农民,我的耕地被政府以3万元每亩卖给开发商建小区,我的耕地在没签字的情况下被占用,我该怎么办?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