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约定阳台不封闭。 2.实际开发商未通知业主将阳台进行了封闭,测绘时阳台按全面积测绘,造成实测面积比合同面积大3-6平米。 3.合同约定了按实测绘补面积差价,不执行一般的按误差比3%的方式。 目前由于未上房开发商还没有书面通知业主补面积但口头上已经开始电话通知业主,这种情况协商不成的话怎么处理能维护权益?如果诉讼的话何时开始进行?谢谢。
我们刚买了一套新房,在上房后发现有小裂缝,找到物管态度很好,让我们找工人维修,维修后他们付了300元钱,然后让我们签了一个已赔偿不再就此事索赔的合同,我们看态度很好,而且也已修好就签了,但是没过几天很多业主都因为裂缝而赔了6000元钱,原来在我们维修期间建筑商已同意给所有业主就此事赔偿,但是由于我们家人天
我是07年4月份在承德-德生美地湾景买的房子,当时签合同时约定的交房时间是08年10月31日,可是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期间我们好多业主曾多次去找过开发商,开放商有的说今年5月31日,还有的说是6月30日,他们根本就没有准话还不知道要等到啥时候。我们做业主的该怎么办,还有相关赔偿问题是否应该要求开发商出个书面协议,
您好, 我最近买了一套叠拼的叠下商品房,作为买商品房的回馈,开发商赠送我商品房的地下室及车库(应理解为有偿赠送)。 但当交房验收时,发现很多问题: 1、地下室里面业主与业主之间的隔墙以及车库的大门都还没做好。 2、地下室的排水系统也没有安装(在买房前,开发商的售楼宣传册中有画图显示地下
合同正文:交房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正文后补充协议:收齐资料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请问正文与协议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现在开发商是交房后720日开始收资料,请问此举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我岂不是要等1440日才能等到房产证? 如果此举属违法,问违反的相关条例、条款,受法律什么制裁? 谢谢。
开发商把门安错了 迟迟不更换成正确的 给业主带来一定的损失 要求索赔 (业主无法装修,开发商一再拖延时间)
我们小区有许多家业主存在墙体渗水的问题,所购房屋还在5年保修期内由于物业及开发商诸多推搪借口,致使渗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业主墙体泡烂,让业主损失严重。我们这些业主可以联名起诉开发商吗?起诉书上可以将这些原告写在一起吗?
开发商在没规划局审批,不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小区规划的情况下业主有哪些合理要求
现已投诉规划局, 现已投诉规划局,要开听证会,想知道业主可以提哪些要求比较合理
我最近准备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第四条条款内容为:第四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2,3_。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2和3可以同时选择)。我当时对该条款提出质疑,因为该房产现在属于抵押状态,应属银行产权,开放商再次出售,是否违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