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当地的居委会要个证明,证明我是武汉市的常住人口,以便车祸赔偿按城镇居民赔偿计算,他们让我自己写了去给他们盖个章,请问我该怎么写这个证明
我老婆在我们县医院生孩子,可以报销农保,但是由于我老婆是外地户口 需要村里开具常住本地证明,才可以报销农保,请问这证明该怎么写?村里让我自己写,然后拿去盖章。
我家现在在搞拆迁,但只有我奶奶是本村的户口,我小姑和她儿子是本村的非农户口。而我跟我爸妈以及弟弟的户口都在别处,但我们居住在此有十几年了。不知道现在我们能不能拿到赔偿?
我妻子是湖南人,现在户口还在湖南,我是陕西人09年我们生育一男孩户口挂在妻子那边,到目前为止妻子户口仍然在湖南,妻子此次回湖南老家办理《移动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办人员以“你已经出嫁,如果连出嫁的人都管我们岂不是要忙死”况且还声称网上没有她的资料让去我的家乡办理,但是回我家乡人家直接说户口都不在这里怎么
去立案,法官说户口信息与实际居住地不符,让我去居住地居委会申请一份常住人口申请表,请问应该怎么操作啊? 一定要律师到场吗?
我是九龙坡区华岩镇的,户口是城市户口,但是一直是随母亲住,2006年农村征地,本人一直也有过渡费。可是今年分房子,却没有我的房屋赔赏名额。请问这个怎么办。
去办结婚证。由于户口本上没有户籍民警盖章,回去补开了户籍证明,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面没有承办人跟申报人签章,但是有户口专用章,可以办理结婚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