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分居三年,现在要离婚,我只要求将房子一分为二,对方却说房子三人共有包括儿子有一部份,对方说没有钱付给我,只是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有我的一份,而房子不卖要等将来给儿子,儿子同意卖才能卖,这合理吗?
和妻子感情不和,以前谈过很多次,最终经过商议决定离婚。可是现在她说为了孩子她不离了。但是我对她真的没有任何感情了,一起生活了四年,总是不断地争吵。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和她没有共同语言,回家除了讨论孩子的事,几乎不说话。她还不尊重我的父母。请问如果我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判决我们离婚吗?
我们结婚5年多,我有不孕症,所以结婚这么多年没有小孩,这期间我们也四处求医,前一阵子他说他要小孩,他不愿意再继续等下去,向我提出离婚,我不同意,可他决心要离,我于是就向他提出要20万的补偿,他说他没那么多,其实我就是知道他没那么多钱才向他要这么多的,我只是想让他知难而退,放弃离婚,可没想到他却说:“你
结婚刚2年,我们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心里不爱老公了,感情淡了,在加上离父母太远,有时候在他家受了委屈我也不敢和自己的父母说,怕他们担心,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我的内心孤独,没有朋友,没有家人,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有同样的感受.我有和他谈过我的想法,我想回到父母身边,父母岁数大了也需要我的照顾,对于
婚前男方买房,女方要求写她的名字,想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怎么分配
男女方都是外地的,还没登记,想在山东买房,女方要求写她的名字,要不不登记,想问下这种情况下离婚后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