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09年动迁的,共分了4套房子,打算回迁后卖一套,现在房子还没盖,不知道到时候用不用交20%营业税,还有如果父母把房子给我一套,更名时候用交什么税吗,什么时候更名可以少交税,特此咨询,
我想卖房,房龄2年,阳泉这里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是按评估价与买入价的差价计算,我买卖合同的买入价是14万【不含配套费及装修费用(6万)】,现在我想卖26万,阳泉这的计税基础就是26-14=11万,不扣除我交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6万元。 但是我的卖出价26万里包括这6万元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样的话,我岂不是多交了很
烦请律师朋友能给予意见,对于那些有房产证的回迁房,能否购买,因为没有土地证和契证,过户之后,对房屋的产权,以及有关房屋的其他权利会不会受到影响,会不会出现纠纷,对房主产生不利影响。不甚感激!
回迁房他家是三口人,他爸、妈、他本人,但回迁证是他本人的名字,他已婚,现在我想买他的房子,只有回迁证,需注意些什么细节,购房协议怎么写?谢啦。
回迁房未拿到房子,06年口头约定买卖,收定金75000,09年与买方签了份买卖协议,未规定违约如何,现不想卖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买房子的时候不知道个税和营业税是应该由卖方交 然后就跟卖方签了合同 合同里标注由我(买方)交个税和营业税 如果我要求卖方交个税和营业税可以吗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政府棚户区改造回迁户的房子,现在回迁户没有取得房产证。中介和回迁户(卖方)通过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改名(改成我的名)这种方式购买的。现在已经付款了,想咨询下陈律师你,我这种情况存在什么风险?如果过几年对方反悔了,我的权益有什么保障吗?我现在该采取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