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最近不慎摔伤骨折,在随州中心医院住院共花费2万多元。随州市地方卫生局规定:新合作医疗对于摔伤这种情况,随州市曾都区不报销,广水市可以报销(广水市属于随州市)。按照国家规定,我的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报销?我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附原委:村委把上级部门发给农民的田税补贴(一个人四十块)直接挪去作为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是把我们家的名单漏提交上去,也没有告知我们,直到我们出了事故去拿保险单的时候才告诉我们。并且村里面推卸责任,说不是他们的责任,并且说这是车祸且车没有行驶证,人没有驾驶证不享受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咨询一下,可以起
我坐自家摩托车回家时,在路上不慎摔伤,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一个星期,花了两三万,请问这个可以申请医疗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我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造成伤害,合计用去16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在我出院后合作医疗报销了3900元。而我入的一份泰康人寿的100元意外险却报销了3600元。单子上注明意外伤害最多可赔偿6000元。我问及此事,保险公司说合作医疗报销的保险公司不再报销。说有明文规定,真有吗?依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