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车辆被认定为报废,保险公司仅按市场二手折损赔偿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车辆被认定为报废,保险公司仅按市场二手折损赔偿是否合理?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我正常行驶,前车突然急刹车,我紧急制动并未碰撞前方车辆,同时被一辆10轮大卡(工程车)追尾后撞到前车,致使我的车辆报废(无法修复),交警认定后车(工程车)负全责。 经与保险公司协商后,保险公司只同意
我是2012年8月买的二手车,原车是07年12月的,在2012年12月10号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把我的车定报废。我买的是人保车险。车损险是7.1万。还买了不计免赔。请问要是我的车保险公司给报废了,我还能拿回来多少钱。谢谢。。 请问假如保险公司赔了我的钱,车是保险公司的还是我的,还有我在为拿回来车的所以损失是否应该得
我的车是2006年2月买的,报的是平安,保单上是59800元,2013年1月初车祸,如果报废能理赔多少,是按保单金额59800理赔吗? 有什么公式计算吗?
我朋友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车辆报废,无人员伤亡。请问这种报废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还有车子的安全气囊没有弹出,是否可以找汽车厂家
我帮我叔叔驾驶了一辆丰田大霸王途中被交警查到,说是车子已经是被注销掉的了,要扣车,罚款吊销我的驾照。车子是借来的也挂着牌照的我们并不知道是报废车。这种情况能保住我的驾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