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是犯的非法经营的经济案,于2月7号交的保证金搞的取保候审,当时公安机关没有交违法所得。现在公安机关又要教交违法所得。请问这个不交可以不?如不交会不会马上收监?如交了后面会影响法院判吗?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这样表述: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至50万的罚款。这种处罚方法,是不是没有违法所得比有违法所得的处罚的还要历害?无违法所得的含义是什么?谢谢
我国行政法对违法所得计算没有做出规定,计算问题的规定政出多门,无所适从。有一种说法,行政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民法的规定执行。这种说法对吗?我国民法对违法所得的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甲用违法犯罪所得钱财与乙签订租赁合同,乙并不知甲是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立案后,冻结了甲支付给乙的租金以及租赁的店铺。请问,乙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解冻被冻结的租金吗???被冻结的租金最终会不会被当做犯罪所得收缴???谢谢!!! 还有,乙的损失怎么办?向谁去要???
经济适用房违法出租政府是怎样处理的?违法所得的租金政府、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对于经济适用房违法出租市政府是怎么处理的?对违法所得的租金有事怎样处理的?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又是怎样赔偿的呢?
第十三条 第(四)项、第十四条第(三)项、(五)项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该条文中的违法所得是什么意思?包括正常经营所得吗?